揭东府办〔2012〕61号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县民营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民营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东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家鹏(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林炳华(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洪培藩(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陈林浩(县政府办主任)
张旭阳(县纪委副书记)
方树荣(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文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创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志辉(县人社局局长)
林玉龙(县科技局局长)
谢镇泉(县环保局局长)
林瑞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肖俊述(县公安局副局长)
卢培祥(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建贤(县住建局局长)
王东海(县农业局局长)
陈海彬(县卫生局局长)
杨奕生(县统计局局长)
陈少鹏(县外事侨务局局长)
罗铁鹏(县地税局副局长)
赖伟松(县工商局局长)
江庆好(县质监局局长)
杨铁生(县工商联主席)
陈鸿生(人行揭东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郑创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联系电话:3290823)。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机构 民营经济△ 通知
抄 送: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揭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9日印发(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