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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揭东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2-07-09 08:5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东府办201261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县民营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民营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东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家鹏(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林炳华(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洪培藩(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陈林浩(县政府办主任)

      张旭阳(县纪委副书记)

      方树荣(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文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创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志辉(县人社局局长)

    林玉龙(县科技局局长)

    谢镇泉(县环保局局长)

    林瑞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肖俊述(县公安局副局长)   

    卢培祥(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建贤(县住建局局长)

    王东海(县农业局局长)

    陈海彬(县卫生局局长)

    杨奕生(县统计局局长)

    陈少鹏(县外事侨务局局长) 

    罗铁鹏(县地税局副局长)

    赖伟松(县工商局局长)

    江庆好(县质监局局长)

    杨铁生(县工商联主席)

    陈鸿生(人行揭东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郑创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联系电话:3290823)。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机构 民营经济△ 通知

抄  送: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揭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79日印发(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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