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东县创建宜居社区工作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揭东县创建宜居社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宜居社区建设,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宜居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办发〔2012〕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打造工业新城,建设幸福揭东”的总目标,坚持新型工业与现代服务双轮驱动,着力推转型、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思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健全服务体系、保障居住安全、丰富文化生活,全面提高社区的宜居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设宜居社区,为广大群众打造“配套齐全、洁净优美、服务完善、安全便利”幸福宜居的工作生活环境。到2015年,全县建设广东省宜居社区5个。到2020年,所有社区基本达到宜居标准,把我县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
(二)各年度目标
2012年:建设1个广东省宜居社区;
2013年:建设1个广东省宜居社区;
2014年:建设1个广东省宜居社区;
2015年:建设2个广东省宜居社区。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县成立宜居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由江玉城(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任组长,江少荣(县社工委)、刘建贤(县住建局)任副组长,林丽(县社工委)、吴纯鹏(县住建局)、林仲龙(县发改局)、郑少君(县经信局)、张炳怀(县交通局)、陈焕辉(县教育局)、肖俊述(县公安局)、杨利波(县民政局)、卢伟彬(县财政局)、杨郁洲(县文广新局)、黄映松(县卫生局)、黄少勇(县计生局)、黄少杏(县环保局)、王卓光(县体育局)为成员。县住建局为建设5个宜居社区工作的牵头单位,县宜居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为协助单位。
(一)县住建局工作职责
1、制定建设5个宜居社区的任务分解、考核办法,明确工作内容,统一工作部署。
2、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省级宜居社区的宜居建设工作,督导各镇(街道、开发区)落实宜居工作项目。
3、落实市布置的宜居社区建设各项任务,协调解决工作问题。
4、组织成员单位对申报省级宜居社区的社区进行验收,并对其宜居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5、做好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定期上报工作进度,反映有关问题。
(二)县宜居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对县住建局草拟的任务分解、考核办法等提出意见,按考核办法的要求制定具体量化考核标准和细则。
2、按宜居社区的建设内容,在职能范围内制定对社区宜居建设的工作指引,工作指引需要落实到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并提供联络方式。
3、对5个社区上报的建设宜居社区行动计划、工作项目进行审核,同时根据职能对社区提出建设项目,会同街道、社区共同落实与职能相关的宜居工作项目。
4、参与县宜居社区建设工作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选等工作。
5、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宜居社区的其他相关配合工作。
(三)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作职责
1、积极完成县住建局、县宜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布置的工作任务。
2、部署、实施辖区内的宜居社区建设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直接参与各社区的宜居建设。
3、制定并落实本辖区的宜居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方案。
4、组织社区制定宜居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宜居建设项目,落实宜居项目的上报、设计、预算、财审、招投标、督导、实施等工作。
5、开展辖区内宜居社区建设宣传工作。
6、按月报送宜居建设项目的工作进度及工作总结,及时反映工作效果及工作问题。
四、工作内容
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社区环境、规范发展社区服务、健全社区安全防范体系、丰富社区文化体育生活、创新社区管理机制等六方面。
(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列入旧改和新建的社区要按照《广东省宜居社区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已建成社区重点对公共交通、社康中心、文体、养老和商业服务等设施进行改造完善。
1、提升社区公共交通建设。配置和完善社区的站台、站亭、站牌、站架;完善社区内交通指示标志。重视社区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实现绿道网与公共交通设施系统衔接。
2、完善社康中心建设。加大社康中心建设财政投入,吸引优秀医疗人才服务社区。社康中心医疗设施和人才配置进一步完善,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 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服务为补充的格局。
3、建设文体广场和社区公园。充分利用拆除违章建筑后的空地、尚处于纯绿化状态的公共绿地、以及社区内的空地建设改造成文体广场和社区公园。工业园区、高档住宅和写字楼集中的社区,因地制宜设置功能有别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二)改善社区环境
完善社区环卫设施及雨污水系统,平整后街背巷的路面,整治建筑物立面,提升社区绿化景观,优化社区公共空间,重点提升城中村等老旧社区环境。
1、保持社区干净整洁。加强对空气、污水和噪声等排放物的监管,动员居民配合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社区内各类商业设施要证照齐全,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社区建有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小型环卫设施建设,配备足够的卫生清洁和垃圾清理人员,定期打扫和清洗道路和公共场地,实现垃圾及时清运。
2、提升社区绿化景观。完善社区绿地建设,在城市更新项目中增加有功能分区的绿地公共空间。社区要充分挖掘潜力增加绿地面积,绿地率达到25%以上(其中新建社区要达30%以上)。老旧社区、城中村社区要通过立体绿化等方式提高社区绿化覆盖率,实现居民出行半径500米范围内有绿色公共空间。
3、推广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在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和培训,培养居民良好的卫生习惯,补充垃圾分类回收桶和回收点,实行垃圾分类回收。
4、利用清洁能源。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在社区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鼓励居民利用太阳能等清洁优质能源产品,减少排放,改善大气质量。
5、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社区要通过宣传栏、讲座和结合产品推介活动等方式对居民进行低碳生活教育。倡导居民节约资源,绿色消费,使用环保袋,不用塑料餐盒,少用一次性用品。
(三)规范发展社区服务
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出发点,不断拓展服务内容,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完善公共服务、自助互助服务、商业服务的社区服务体系。
1、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实行政府部门基层办事机构“一站式”服务。综合设置文体活动中心、健康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等服务设施,提供经常性综合服务。不断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今后,对新规划建设的小区,要预留相应的综合服务场所。
2、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成立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咨询、法律援助、劳动保障、青少年帮扶、心理辅导、老幼照料等多样化的特色服务。重视社区志愿者组织建设,壮大志愿者队伍,健全志愿者服务网络,宜居社区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社区常住人口的10%。
3、巩固和完善物业管理进社区成果。整合优化社区管理资源,改变目前社区物业服务内容单一的状况,实行社区物业服务区域内秩序维护、清洁卫生、机电设备维护一体化管理。推进办公楼、住宅小区、综合设施等由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规范化的物业管理。
(四)健全社区安全防范体系
加强社区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居民安全感,及时排查、调解和处理社区矛盾纠纷,建立畅通的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建立有效的安全防范机制。结合人防、物防和技防加强社区安全防范。重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积极构筑以社区民警为主导,社区治保会和物业保安为依托,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体系,实现治安刑事案件逐年减少。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机构和制度,矛盾纠纷发生率逐步降低,矛盾纠纷化解率不断提高。
2、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健全消防互助组织、社区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不断完善建筑密度过大的城中村社区消防设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普及消防常识,组织居民开展消防逃生演练,提高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丰富社区文化体育生活
完善社区文化设施,促进社区文体资源整合和利用,不断创新社区文化活动载体,加强社区之间的活动交流,促进社区文化发展。
1、完善社区文体设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努力形成功能合理、布局合理的文化设施。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满足市民的文化需求,社区公共文体设施健全,服务效能较高。
2、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资金和实物赞助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学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的文体设施向社会开放。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活动,弘扬邻里互助、扶贫济困等优良传统,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创新社区管理机制
1、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社区党组织指导协调作用。积极参与建设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推动社区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党群沟通的固定渠道,党代表与社区建立固定联系,定期到社区开展工作。
2、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健全社区工作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工作站开展自治、协助政府开展工作以及监督功能。建立多样化、多层次的社区自治组织,实现公民自我管理、社区自我治理的目标。制定社区事务议事规则,健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机制。促进居委会与业委会走向融合。建立健全民主评议会、居民论坛、听证会等多种监督形式,积极拓展政府与居民的互动功能,共同建设和谐社区。
3、提高社区居民文化素养。定期举办文明提升知识讲座,组织居民互动参与宜居社区建设活动,提倡社区居民积极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文化素养、法律素养、诚信素养和文明礼仪素养,塑造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不做不文明的事,共建宜居社区,实现居民文化素养水平与城县发展水平相统一。
五、工作步骤
(一)每年3月份由县宜居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年度创建宜居社区名单,名单上报市宜居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县住建局落实,各镇〈街道、开发区〉配合)
(二)每年4月份制定创建社区的宜居建设行动计划。(县住建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各社区落实)
(三)每年4月份创建社区根据宜居建设行动计划及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内容要求,从社区居住实际需要出发,提出一批改善人居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的宜居项目。各社区的工作项目经当地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宜居领导小组确定。(县住建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各社区居委落实)
(四)每年4至10月份,创建社区的行动计划、工作项目确定后,按确定的工作内容、工作项目抓紧组织实施,按时保质完成宜居工作项目。(县住建局组织,其他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各社区实施)
(五)每月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及进度汇总,向县宜居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县住建局组织落实,其他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配合)
(六)每年10月至11月份,社区完成宜居项目后,做好接受市宜居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初审考评的准备工作。(县住建局落实,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开展摸底调查
各镇(街道、开发区)组织社区根据《考核标准》的要求,按照查漏补缺的原则,对社区居住条件、配套设施、环境卫生、服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现状调研,全面、准确掌握社区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调研结果,确定需改进和集中整治的项目,编制社区建设方案,报县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改造和建设资金,同时报县住建局备案。
(二)注重建设实效
各镇(街道、开发区)依据工作方案,建立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沟通与合作的工作机制,解决社区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切实改善社区面貌,提高宜居水平。
(三)保障工作经费。
各单位要在经费上保障宜居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动员和引导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交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和商业服务等设施。县财政对每个获得广东省宜居社区称号的社区给予适当奖励。
主题词:城乡建设 宜居社区△ 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委有关部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揭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1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