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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3-08-13 15:5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东府办201356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东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炳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谢泽湖(区政府办副主任)
      杨奕生(区统计局局长)

      方晓东(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仲龙(区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吴瑞杰(区编委办副主任)

      姚少东(区经信局副局长)

      杨玎汕(区教育局纪检组长)

      陈丽菲(区科技局副局长)

      张友才(市公安局揭东分局政委)

      彭晓鹏(区监察局副局长)

      杨利波(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葵珠(区司法局纪检组长)

      卢伟彬(区财政局副局长)

      陆楚群(区人社局副局长)

      郑初生(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卫东(区住建局副局长)

      陈项木(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楚君(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陈隆习(区卫生局副局长)

      杨楚平(区统计局副局长)

      李文恭(区地税局总经济师)

      江春进(区国税局副局长)

      罗盛越(区工商局副局长)

      徐  征(区质监局副局长)

      杨绮星(武警揭阳市揭东区中队指导员)

      吴少彬(人行揭东支行副行长)

      陈浩弟(区邮政局局长)

      谢佐锋(区物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由杨奕生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区直有关单位抽调,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联系电话:3262039,传真:3264446),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村(居)委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各镇(街道、开发区)将工作机构于816日前书面报区统计局。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代章)

20138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武装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813日印发(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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