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印发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机编〔2012〕27号)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揭东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陈家鹏(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林炳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林 阳(区法院院长)
张旭阳(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钟金鸿(区政府办主任)
陈林浩(区编委办主任)
刘跃红(区政府办副主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谢泽湖(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炳怀(区发改局局长)
郑创辉(区经信局局长)
张友才(区公安分局政委)
林旭升(区司法局局长)
陈豪杰(区财政局局长)
陈志辉(区人社局局长)
卢培祥(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蔡俊藩(区环保局局长)
吴鑫浩(区住建局局长)
谢淡松(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林佳斌(区水务局局长)
陈少鹏(区文广新局局长)
何长全(区卫生局局长)
江少初(区审计局局长)
赖伟松(区工商局局长)
林泽伟(区法制局局长)
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由陈豪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联系电话:3261067。
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代章)
2013年 10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