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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揭东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4-04-09 09:5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东府办201429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揭东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与区创卫办联系。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 331

 

揭东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改善宜居宜业宜游环境,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是市委、市政府建设“岭南水城”、和谐文明新揭阳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广东省卫生城市”创建成果,20118月,市委、市政府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由于行政区域调整,揭东区现为揭阳市市区的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办法》、《印发揭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11]72号)以及《关于下达2013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揭市创卫办[2013]2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卫工作方针,突出市政功能配套、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三项工作重点,推动城市面貌、城市建设和管理、城市卫生水平、市民文化卫生素质上新台阶,建设“岭南水城”、和谐文明新揭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使我区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方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力争2016年底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任务重。曲溪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必须围绕创建目标,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任务详见附件。

    四、工作步骤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具体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416月):示范推进、全面升级。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要求,对各级各单位细化指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曲溪街道和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展开拉网式自查,把存在问题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主体,落实责任人,制定整改标准和时限;组织对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及流通环节、集贸市场、社区、城中村和病媒生物防治等进行集中整治和规范,推出一批示范点,并在全区推广。

    第二阶段(2014712月):突破难点、整体达标。曲溪街道和有关单位对各自承担的创建指标逐条进行自查自纠,力争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第三阶段(2015年):巩固提高、全面冲刺。主要任务是配合市创卫办上半年争取通过省级调研、考核验收工作,下半年通过全国爱卫会的资料初审和申报受理,并进入暗访阶段,争取暗访一次通过。针对国家和省专家暗访、调研提出的问题,认真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开展各个项目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前阶段创建成果。

    第四阶段(2016年):迎接验收、全面总结。主要任务是在全面整改提高的基础上,配合市创卫办争取上半年正式接受国家爱卫会的技术考核验收,下半年接受专家组审定,并完成社会公示,力争年底前成为国家卫生城市。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揭东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由区长任总指挥,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办公室人员从曲溪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抽调。曲溪街道要成立以一把手为领导的创卫领导机构,并设立办公室,配套人员、经费和办公设施;曲溪街道辖区内各居委会(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创卫工作;区直有关单位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创建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创建工作实行“以块为主、条条保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曲溪街道及辖区内各居委会(社区)对各自辖区的创建工作负总责,区直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各线条的创建工作负责。曲溪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创建标准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细化相关指标,明确工作标准、时限要求,落实具体措施,做到工作有人抓、任务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区各责任领导和曲溪街道以及有关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创卫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区创卫办的工作部署,要在完成各自工作任务的同时,自觉服从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协助做好区域内的创卫工作。各行业、各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主动参与,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开展富有特色的创建活动。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加强协调沟通,对一些重要问题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形成齐心协力抓创建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有关单位要创新工作思路,把提高市民文明程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始终,把更多的精力倾注到基层一线,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到创卫活动中来。要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让市民养成健康、文明的行为方式。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监督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报道创建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及时批评、曝光违法违规和不文明现象,激发全区人民参与创建工作热情,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成为全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曲溪街道和各责任单位要每月向区创卫办报送1篇以上的活动信息。

    (五)加强督促检查。要把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改进督查方式,把督促检查贯穿于创卫工作的各个环节。区督查部门和效能办要强化督查手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反馈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对创卫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消极应付、相互推诿而影响整体工作进度和创卫全局的单位及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加大投入。区财政及曲溪街道要安排必要的创卫办公经费,保证创卫办公室正常办公需要。对创卫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除财政给予大力支持外,可按照“市场化运作”和“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进行解决。涉及创卫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由各责任单位拟订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后实施(同时抄送区创卫办备案)。

    曲溪街道和各责任单位的实施方案于2014228日前报区创卫办。区创卫办办公地址:区卫生局办公大楼四楼爱卫办,电话(传真):3286366,邮箱:179941851qq.com

    附件:《揭东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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