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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东区留守老人儿童应急避险救助工作预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4-10-09 15:4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东府办201491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揭东区留守老人儿童应急避险救助工作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揭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揭东府201322号)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912日     
    

揭东区留守老人儿童应急避险救助工作预案

    为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责任明确、处置有方”的留守老人儿童应急避险救助机制,在灾害发生时能及时、有序、高效和全覆盖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保护留守老人儿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避险救助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一)以人为本原则。

    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将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对留守老人儿童造成的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保障留守老人儿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预防为主原则。

    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留守老人儿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应急避险救助机制,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三)及时处置原则。

    自然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及时采取先期处置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减少危害程度。

    (四)全员覆盖原则。

    灾后重建复产阶段,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对留守老人儿童等困难群体实施救济救助全覆盖,确保有房住、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帮助全倒户尽快新建房屋。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区留守老人儿童应急避险救助指挥部。

    成立揭东区留守老人儿童应急避险救助指挥部,作为全区应对留守老人、儿童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区的留守老人儿童应急避险和救助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民政府工作的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协调线条的领导和区民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区应对留守老人儿童应急救助日常工作。

    (二)区留守老人儿童应急避险救助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灾害发生后做好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处理区党政领导交办的事项。

    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区公安消防大队)、区武警中队:对留守老人儿童实施应  急救援;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等。

    区人武部:当遭遇到重大灾情时,负责联系协调周边部队参与抗灾救灾;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区公安分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

区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加强日常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负责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协调工作。

    区社工委:发动全区各镇(街道)的敬老爱幼志愿服务队对口帮扶留守老人儿童;发动各社会组织参与救灾抗灾;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爱心捐赠。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指导做好转移、安置、慰问灾民工作;督促指导做好困难灾民的吃、穿、住、医等生活救助;申请、管理和分配全区救灾款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做好灾后救助及复产重建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储备区级灾害救助物资。

    区发展改革局:协同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粮食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灾区市场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根据情况采取价格干预等措施,维护灾区市场物价秩序。

    区卫计局:合理调配120救护车,及时救治受伤的留守老人儿童;做好灾区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留守老人儿童不感染疫症;加强灾区饮用水安全监督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区国土资源局: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指导各镇(街道)及时转移地质灾害点附近的群众。

    区农业局、林业局:灾后重建复产阶段,组织力量帮助、指导恢复农林畜生产。

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防汛、防旱、防风及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间按分管权限对主要水库放水量实施调度;负责洪涝、旱灾综合统计;负责组织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区地震局:负责组织协调地震现场强余震监测,分析地震发展趋势,提出强余震防范对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现场地震灾害调查,确定地震的烈度,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并提出救灾意见,组织协调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参与制定震区恢复重建规划。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指导损坏或中断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修复;负责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区经信局、信息产业局:负责协调灾区煤电油及重要原材料、重要消费品的供需衔接和应急调度工作;负责保障相关无线电通讯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对出现的有害无线电干扰予以查处。

    区广播电视台:负责抢险救灾、防灾减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区教育局:全面排查因灾出现的校园安全风险点,及时处置;负责做好灾后学校复学等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的宣传、教育、演练工作;依托“小手牵大手”等活动载体,做好学生家长的应急避险知识普及。

    区妇联:负责关爱留守儿童的联络工作,加强对留守儿童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及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的宣传、教育。

    揭东供电局:负责对毁坏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电力供应。

    三、按照“五项建设”的要求做好常态工作

    (一)数据库建设。

    建立全区留守老人儿童数据库,探索应急避险救助的信息化管控新模式。各镇(街道)以自然村为单位,负责建立留守老人儿童的信息台账,包括人员、家庭外出人员、周边邻居、结对帮扶干部、学校校长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信息。绘制、拍摄和收集各自然村地形图、留守人员住地、进出村要道、临时应急避险场地等图片信息,统一录入数据库。

    (二)物资储备建设。

    进一步扩大区救灾物资储备库规模,以适应救灾工作的需要,救灾储备库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并及时补充救灾储备物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防灾救灾的实际需求和救灾物资的储备特点,充分利用实物储存、协议储备等多种形式,形成规模适当、供应充足的救灾物资储备。

    以自然村为单位,每个村要配备一个医疗救急包,以便为后续医疗救援赢得宝贵时间。给每户留守人员家庭配备一支口哨,以便在第一时间赢得救援人员的关注。以乡镇(街道)卫生院为单位,每个卫生院要配备一批担架,以便在关键时刻转移行动不便的留守老人儿童。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制度。灾害发生时,应急避险救助指挥部可根据实际需要调用各有关部门的救灾储备物资。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快速运输制度。灾害发生时,交通部门开辟救灾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保障救灾物资以最快的速度运往灾区现场。

    (三)通信网络建设。

    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今后条件成熟时区政府要考虑购置海事卫星电话,以便在重灾区与外界联系全部中断时,救援人员携带海事卫星电话进入现场后,能够第一时间报告灾情、反映受灾群众最迫切的诉求、提出紧急救援建议。各镇(街道)要逐步配备救灾对讲机。

    建立各部门之间灾害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及时互通灾害信息。灾害发生期间,减灾委员会成员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成员单位应明确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

   加强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形成区、镇、村三级救灾通信网络,确保各级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灾害信息。

    (四)救援队伍建设。

    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建立健全部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自救能力建设。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信息,增强留守老人儿童的防灾减灾意识。

区民政局和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适时组织镇(街道)、村各级灾害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灾害多发地区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救灾演练,检验并提高灾害应急准备、组织指挥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一)完善一套应急救援的指挥体系。

    灾情发生后,区指挥部办公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灾情,并向区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区指挥部总指挥根据灾情程度启动本工作预案。命令发布后,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镇(街道)要立即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展开工作。

    (二)组织一支区镇村三级分工协作、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队伍。

    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每个行政村要组织一支应急救援队伍,每个自然村要积极培育、发展志愿者队伍,并加强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灾害发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相关部门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受灾留守老人儿童紧急转移安置、生活安排及抗灾救灾、灾害监测和灾情调查、评估、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启动一批应急避护场所。

    各镇(街道)、村(社区)应因地制宜有选择地把公园、广场、影剧院、学校、人防地下工程等公共设施和场所作为应急避护场所。特别是要选择地势高,建筑物坚固,可容纳一定人数的室内场所作为留守老人儿童应急避护场所,并完善配套设施。每个行政村至少要建设一个应急避护场所。应急避护场所应标明进出口路线、方位等明显标志,适时进行相应的避护演练。

    (四)建立健全一套值班、巡逻、监督机制。

    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包括用电安全、用气(用火)安全、房屋安全管理,特别是事故易发、多发环节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留守老人儿童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苗头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村(社区)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落实应急避险措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人员、措施落实到位。

    (五)探索一条社会力量对口帮扶留守老人儿童的新路径。

    发动全区外出乡贤和社会各界力量捐资,谋划设立“揭东区关爱留守老人儿童基金会”,基金用于对留守老人儿童应急避险日常帮困扶助等。

    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区指挥部组织力量赴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制订受灾留守老人儿童生活困难救助方案。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及时下拨救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保障受灾留守老人儿童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需要,确保救济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切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区指挥部根据全区受灾镇(街道)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区各相关部门应根据预案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各镇(街道)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留守老人儿童应急避险预案。

    本预案由区民政局负责制订和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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