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旭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04-10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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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府〔2016〕5号
关于李旭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2016年4月8日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李旭波同志为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免去:
吴鑫浩同志的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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