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东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妙龙(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林钦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炳怀(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林仲龙(区发改局局长)
柯壁彦(区教育局局长)
陈豪杰(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蔡广辉(区人社局局长)
李旭波(区住建局局长)
卢三强(区农林局局长)
胡雄彬(区卫计局局长)
林创凯(区房管局局长)
黄灿义(区残联理事长)
杨利波(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旭斌(区农林局副局长、扶贫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张炳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