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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东区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5-17 09:4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关于印发揭东区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

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东区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经201752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卫计局反映。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17日         

揭东区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揭府办[2016]50号)、《中共揭东区委 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区的实施方案》精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加快推进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市(区)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完善体系、优化格局、补齐短板、均衡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加大投入,深化医改,强化责任,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医疗卫生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坚持补短板、保基本、兜底线、促均衡,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弱等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尽快实现首诊在基层、大病不出区的目标。

二、总体目标

填平补齐我区医疗卫生机构硬件和软件上的短板,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18年,构建区、镇(街)、村(居)层次分明,功能互补,布局合理,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区域内住院达到90%左右,实现大病不出区的目标,全面提高全区医疗卫生水平。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提高区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1、工作目标。

围绕实现区域内住院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通过建设、培训、支援等方式,重点加强区级医院的人才、技术、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强化区级医院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中的“龙头”作用,使其能够承担辖区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治疗以及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等任务。 

2、重点任务。 

——加强区级医院设施和设备装备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切实提升区级人民医院的设施和设备装备建设水平,争取上级分批为区第一人民医院配置医疗设备,确保至少配置影像、检验、手术、病理、重症监护等76种设备,进一步改善区第一人民医院基本设备配置水平;区第一人民医院要按照创建三级甲等医院的标准和要求,做好一级和二级功能科室的改造,逐步完善各项设施和设备配套,争取到2018年底前基本达到“三甲”医院的各项硬件要求;区第二人民医院要抓紧建设住院综合大楼,完善医疗设备装备,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争取在2017年底前成功创建二级甲等医院。 

——强化区级医院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区级医院要建设2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区级医院临床核心专科建设,提升外科手术、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以及医院感染控制水平,推广适宜内镜微创诊疗技术,使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区域内得到规范化诊疗。通过引进人才、改善硬件条件、派驻人员支援等措施,加强区域外转病例较多病种的临床专科建设。

——建设区级医院远程医疗平台。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以及现代医疗技术,扎实推进区第一人民医院和区第二人民医院与揭阳市人民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平台建设,使其具备远程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重症监护、继续教育等功能,并带动区域内乡镇卫生院开展远程会诊,让区域内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探索实施区级医院学科带头人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在实施好省出台的县级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的基础上,参照省的做法,在区级医院中探索推行学科带头人特设岗位计划,由区卫计局综合分析近三年区域外转病例较多的病种及疾病谱变化等因素,提出区级医院学科带头人特设岗位设置计划,会商区人社、财政等部门后,联合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岗位补贴所需资金按《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意见》(揭委发[2016]6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揭府办[2016]50号)的规定执行。通过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丰富临床一线工作经验、能熟练诊治本专科疾病且对本专科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优秀人才到区级医院工作,提高区域内住院率。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省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标准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纳入机构和个人绩效工资总量,吸引全科医生扎根基层。

——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充分利用市实施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区级医院的契机,稳妥推进与不同类别、层级的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联合体或托管关系,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互利双赢对口支援机制,调动双方积极性,形成对口支援长效工作机制。

——改善医疗服务。通过优化诊区设施布局、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合理调配诊疗资源、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善住院服务流程、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规范诊疗行为、注重医学人文关怀、妥善化解医疗纠纷、落实政府管理责任等十大方面的工作,到2018年初步实现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的工作目标,使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二)深化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工作目标。

巩固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统筹推进区级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药品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2、重点任务。

——完善区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推进所有区级公立医院实行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区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障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将通过推进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降低的费用,主要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积极推进公益二类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备案制。高层次、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开招聘经区人民政府同意,采取面试、考核形式简化程序。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积极推进区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到2018年,区级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建成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和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机制,绩效工资重点向临床和公共卫生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完善医务人员评价制度。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1、工作目标。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在2018年底前,全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全覆盖,村卫生站公建民营全面完成,基层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加快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就近看病就医,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2、重点任务。 

——推进区镇一体化管理。推动区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以医疗联合体、托管等形式合作,使区级医院从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资源共享、经营管理等方面与乡镇卫生院形成全方位紧密协作,在2018年前全面实行。鼓励条件成熟地方探索实行医疗集团的管理模式,创新人员管理机制,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定期到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或兼任科室负责人,促进人员双向流动。 

——加强镇级基层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实施镇级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扫尾工程。到2017年底,全区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上限,业务用房满足需求,院容院貌良好,能够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住院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团队式服务。到2018年基本实现所有的卫生院均达到“群众满意卫生院”标准。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力度,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着力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和装备问题。到2018年,每个街道办事处均按照国家和省的标准和要求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区属二级及以上医院、社会力量与当地街道办事处合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多元化发展。

——实施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通过财政出资、社会捐赠、对口帮扶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村卫生站,原则上1个行政村建设1个公建民营村卫生站,服务人口少于1000人的行政村可与邻村合并设置;建设规模不低于80平方米,设有相对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和药房。从2017年起用三年时间完成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强化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网底功能。 

——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进一步构建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力争至2017年底全区8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完成中医馆(中医科、中药房、中医治疗室)标准化建设,至2018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积极推动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鼓励和引导有一技之长和确有专长的中医药人才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服务。

(四)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着力提升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突发、新发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

2、重点任务。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疾控机构及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二是强化区疾控机构健康风险因素监测、实验室检测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免疫规划冷链系统建设,配齐区疾控机构免疫规划冷链设备设施。四是强化传染病防控能力。健全法定报告传染病监测体系,加强法定报告传染病监测。提高艾滋病、结核病和性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实现艾滋病随访及淋巴细胞(CD4)检测比例和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98%,耐多药可疑者筛查率和耐多药肺结核诊治工作覆盖率达到80%,梅毒咨询检测服务率达到95%。五是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系,强化职业卫生机构、队伍、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一是整合监督执法队伍和资源。建立健全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素质。二是配齐必要的执法基本装备。到2018年,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配齐必要的取证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信息化建设基本装备。

——加强精神病防治体系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全区精神疾病防治体系,统筹做好精神卫生防治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信息管理、流行病学监测、精神卫生机构科学布局和规范管理等工作。二是建设好区级精神专科医院或精神病专科。到2018年,在我区建设1家独立的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病专科。三是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到2018年,登记在册的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6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凡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凡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应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一是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抓住省出台提升粤东西北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建设水平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逐步按要求为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配套多普勒彩色B超机、化学发光诊断仪、DR、麻醉机、呼吸机等设备,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到2018年,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达到二级水平。二是建立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体系。推进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用房改造建设,完善相关设备配套,到2017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区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建设;扎实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密切与省级出生缺陷干预中心的业务联系,全面实现婚前孕前、孕期及新生儿三级预防出生干预,为项目地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出生缺陷疾病的免费筛查及健康教育和随访。到2017年底,实现孕产妇及新生儿人群免费筛查覆盖率达到100%

——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国家和省的要求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积极拓展服务内容,深化服务内涵,扩大服务覆盖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至2018年,全区实现国家规定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12项公共卫生服务全面优质达标。

(五)健全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1、工作目标。

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着力加强管理服务能力,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各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到2018年,基本形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2、重点任务。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逐步提高支付比例,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规范大病保险的承办服务,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管理服务的能力水平。加强大病保险运行监管,建立完善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员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到2017年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切实避免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及社会慈善事业相衔接、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体系。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创新细化政策措施,实现医疗救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与相关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到2018年,争取全区医疗救助水平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全面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负担能力的患者实施应急医疗救助。建立多渠道的筹资机制,建立责任共担、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各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职责,规范紧急救治标准和程序,提高疾病应急救助能力。 

(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能力。 

1、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培养力度,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到2018年,全区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达到3名以上,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一支留得住、干得好、用得上的人才队伍。 

2、重点任务。 

——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大力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临床医学、中医学、全科医学专业本(专)科学历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订卫生技术人员本科学历提升实施方案,促进卫生人才队伍学历层次不断提升;实施人才培训计划,每年从优秀中青年医生、技师、护师中选派部分到省级、国家级医院进修学习,全面提高全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到2018年,全区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基本实现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区财政按照省的标准和要求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配套资金列入预算安排。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待遇。继续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补助,并建立调整增长机制,保障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及医务人员的合理待遇。对山区及边远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给予特殊岗位津贴,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山区及边远农村地区工作,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全日制医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才补贴标准。逐步建立基层优秀卫生技术人才补贴机制。参照省的做法,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探索推行学科带头人特设岗位项目试点,由区卫计局按照服务人口范围和业务量综合因素,提出设置岗位项目试点计划,会商区人社、财政等部门后联合报区政府审定。岗位补贴所需资金按《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意见》(揭委发[2016]6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揭府办[2016]50号)的规定执行。同时,根据我区实际,为在学科带头人特设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周转房或给予住房补贴。通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待遇,确保基层能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稳定性。

——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区卫生学校培训基地的作用,多途径、多层次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培养,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积极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探索开展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机制,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村卫生站医生和离岗接生员及赤脚医生补贴政策。

(七)优化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1、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保健需求的基础上,探索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利用,提高疑难危急重症救治技术,鼓励充分利用优质生态资源发展医养结合等服务,力争危急重症病人能够就近诊治。 

2、主要任务。 

——促进我区医疗卫生服务创优提质。坚持满足基本医疗服务与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相统一,推动优势专科提升发展与薄弱专科做实补强相结合,着力提升中心城区医疗卫生服务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到2018年底,区中医医院力争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全区创建2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全区新增二级医院1家。鼓励扶持区第一人民医院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争取尽快晋级“三甲”医院;采取优惠措施吸引社会资本举办民营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优质生态环境优势,建设集医疗服务、休闲养生、健康旅游、康复保健、养老护理于一体的健康保健服务机构。 

——打造区域医疗中心。以区第一人民医院和第二人民医院为依托,努力打造区域医疗中心,构建技术领先、设施先进、功能完善、协调发展的区域医疗中心发展格局。依托医疗中心承担区域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医学人才培养等任务,辐射带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

——开展“名医、名科、名院”创建活动。创建医德高尚、医技精湛、患者满意、同行服气的“揭阳名医”和全市领先、全省有位、科学管理、风清气正的“揭阳名牌医院”。到2018年,全区创建1所二级以上名医院、2所名卫生院、2名区级名中医、10名市级名医生。

——着力打造“一院一品牌”。要依靠打造特色品牌科室,实现与周边医院错位发展,致力做大做强做多我区的特色医疗品牌。对已拥有特色品牌科室的医院,要继续挖掘自身优势,打造更多特色功能科室;仍未拥有特色品牌科室的医院,必须抓紧寻求上级医院的帮扶协作,争取在2017年底前实现“一院一品牌”,以此带动全区医疗业务实现全面提速增效。

——加大对医学科研工作的扶持力度,争取国家、省、市科研立项。充分考虑基层医务人员的创新能力,加大卫生适宜技术的推广,每年在省适宜技术的基础上,推选2项市级适宜技术进行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分工。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充分认识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对于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打造健康揭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各地要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部门分工,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区卫计、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二)加大投入,鼓励社会参与。在省、市统筹支持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市及有关金融机构的支持,通过金融资金扩大卫生创强的投入,统筹安排必要资金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重点落实本级政府办医责任。同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健全医疗卫生投入保障机制,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各镇(街道)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重点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问题。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建设PPP项目,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三)实施互联网+,推动医改纵深发展。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在政府的主导下,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银联、移动互联网、健康信息化专业机构联合实施“互联网+医改”项目,以信息化推动三医联动改革,打造政、保、医一体化“互联网+”,实现区域性的“互联网+医改”,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区医改工作的纵深发展。

(四)改革创新,实行分类指导。要将医疗卫生强基创优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切实把医疗卫生强基创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快提升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区卫计局、财政局、编委办、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要指导各地深化改革、大胆创新、重点突破,力争在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模式、体制机制改革、管理方法方式、薪酬激励制度、人才引进培养等领域形成具有揭东特色、符合揭东实际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路径。  

(五)加强考核,提高工作绩效。区将对本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地年度工作考核评估,同时作为年度医改考核的重要内容,评估结果全区通报,并对完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和公建民营村卫生室建设的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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