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揭东区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改局反映。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揭东区2017年
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府函[2017]12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推动振兴发展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揭东区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振兴发展基础
(一)加快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北环大道、环山路东段、沿江路西段等在建项目建设。推进国道539线揭东曲溪至深坑桥段路面改造工程、金凤西路等9段配套道路建设。(区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路局负责落实,下同)
(二)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加快岐山500千伏输变电站建设进程,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工程。(区供电局、发改局、经信和科技局)
(三)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加快揭阳引韩供水揭东段项目建设。继续推进中小型灌区改造工程建设。(区水务局)
(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新建小区光纤入户和既有小区光纤改造。继续实施4G网络入乡进村工程,推动所有行政村开通4G网络,实现农村地区基本覆盖。协调推进智能制造、城市尚未通光纤小区、产业园区等领域推广应用EUHT技术。(区经信和科技局)
(五)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新一轮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支持以PPP模式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4座镇级PPP污水处理厂和整区打包PPP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区住建局、环保局)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六)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抓好“去降补”重点任务落实,完成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一步巩固淘汰落后产能成果,开展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回头看”。坚持分类调控,科学管控土地供应规模和时序,把商品房库存规模控制在合理区间,加快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重点化解商业等非住宅商品房库存,推进商品房去库存。做好金融去杠杆工作,突出降低企业杠杆率。扎实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革完善项目建设链条,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方式,抓好软硬基础设施补短板重大工程建设。(区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和科技局、房管局、金融办)
(七)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积极抓好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改投资,落实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加强政银企合作,推动银行机构向企业授信。落实质量强区战略,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培育标准联盟(团体)。落实民营经济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推动民营经济高水平发展。大力培育大型工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区经信和科技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
(八)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围绕先进制造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培育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骨干企业,力争省级开发区(包括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基本建成配套生产性服务中心。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积极培育新型服务业态和模式。推动传统旅游产品升级,推动促进观光、休闲、度假三大旅游市场全面发展。(区发改局、经信和科技局、旅游局)
(九)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推动质量兴农。完成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实施新一轮农业龙头企业培优工程,加快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和上市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区农林局)
(十)推动产业园区提质增效。认真贯彻落实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各项政策措施。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申报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加强与政策性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引导开发性金融资金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产业园区对外交通建设,优化园区配套环境。提升园区政务服务水平,落实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惠企政策。(区经信和科技局、发改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金融办)
三、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十一)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攻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精简创业创新、公共服务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管理。积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拓展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进一步整合银行开户许可等许可证。优化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推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深化财税、金融改革创新,继续推动企业上市和赴新三板挂牌。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在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组织试点。(区编委办、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经信和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十二)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中德金属生态城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建设。(区经信和科技局、发改局)
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十三)科学有序推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加强规划管理,实现旧区改造和新城建设联动发展,改善老城区基础设施和环境状况,推动新区高品质建设。完善排水防涝规划,加快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设海绵城市。利用“三旧”改造分类推进旧区改造,加快城区“退二进三”步伐,推动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商贸会展等都市型产业集聚发展。(区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
(十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实施。实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培育特色小镇。(区住建局、公安分局、发改局)
(十五)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乡村规划与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实施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利用乡村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改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民宿、乡村酒店。支持162户农村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林局)
五、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动力转换
(十六)加快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建设省级工程中心2个,培育文化创客空间1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2个。(区经信和科技局)
(十七)突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规模,新增入库培育企业6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家。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支持企业运用首台(套)财政奖补及保险、采购政策,实施先进技术和产品应用奖补,鼓励企业参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推动企业产品研发升级。支持培养引进科研人才,制定出台高新技术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区经信和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
(十八)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行“互联网+创新创业”新模式,加快科技“四众”平台和科技小镇等建设。实施粤东西北孵化器全覆盖战略,累计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支持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优秀创业项目落地资助计划,吸引一批省外境外优秀创业项目落地。(区经信和科技局、人社局)
六、务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十九)狠抓节能减排降碳和资源节约利用。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落实市确定的年度分解目标任务和工作推进方案,确保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目标。持续推动电机能效提升,重点支持锅炉(窑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推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提升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供给能力。(区经信和科技局、发改局、环保局、住建局)
(二十)强力推进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榕江、枫江等重点河流污染整治。推进曲溪河、大港溪黑臭水体整治。深入开展锅炉、建材等行业污染治理,加快实施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基本淘汰黄标车。深化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实现PM2.5下降到37微克/立方米以下。统筹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用地、在产企业用地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环境详查,全面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分级和分类管理。(区环保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
(二十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主体功能区分区管控,重点生态功能区严格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水十条”和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继续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揭东大行动。建设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样板工程。(区环保局、水务局、农林局)
七、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
(二十二)多渠道促进就业和增收。扎实做好就业托底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000人,促进创业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吸引劳动力返乡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搭建招聘求职、创新创业等就业服务线上线下对接平台。实施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培育壮大中等收入群体。(区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
(二十三)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八项工程,实现2900名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加快建设覆盖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大数据库,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全程公示制度。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程。帮扶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家庭发展种养殖业等产业,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教育补助标准。探索资产收益扶贫,鼓励有条件的村拿出部分村集体资产收益用于支持村内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脱贫。(区农林局)
(二十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卫生强区工作。实施区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级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区级中医药能力建设等项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开展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区卫计局、财政局、发改局)
(二十五)促进教育公平协调发展。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动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区教育局、财政局)
(二十六)扎实推进文化建设。落实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达标升级。提高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图书馆及文化馆总分馆试点。着力建设完善区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努力打造城乡“15分钟健身圈”,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区文广新局、财政局、体育局、教育局)
(二十七)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系统推进复合式付费方式。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确保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20元和450元。稳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报销比例达50%以上。继续提高救助保障水平,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事业。(区人社局、民政局)
(二十八)抓好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抓治安要素和重点部位的源头管控,加强公共交通、火灾等各类安全隐患常态化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统治理,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化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区公安分局、安监局、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