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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东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8-13 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揭东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政管办反映。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13日        

揭东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区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体系建设,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265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府办函〔20175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围绕“放管服”改革一个核心,依托全省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简政放权与全程监管”、“公共服务与一机”两个结合,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应用提升、网上全流程效能监督,提升政务服务精准化、个性化、智慧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区直有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6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6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55%以上,6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2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

二、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应用

(一)支撑行政审批权取消和下放。深入开展事项标准化工作。按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版)要求,配合省、市推动我区许可事项标准的编写录入,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标准的动态管理机制,提升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应用水平。做好网上办事系统与省目录系统对接,实现全区行政许可目录同步管理,推动行政许可事项的整合归类和优化管理。

(二)优化网上办事服务体验。构建基于揭东区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一张网”,整合导航、申办、认证、查询、咨询与评价等功能,拓展网上办事情景式导航服务,优化事项搜索方式,快速感知用户办事意愿并定位办事入口,及时呈现办事全貌。提升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服务能力,积极引导用户注册,推广全省统一的身份认证平台和实名核验窗口业务,探索服务事项一次登录、全网通办、身份信息共享。深化网上办事大厅在基层的应用,拓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实现事项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三)拓展公共服务“一机”便捷应用。 对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细化公共服务标准,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以办理量大、涉及面广的民生事项为切入点,推动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方位增加在线公共服务供给。应用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拓展功能,提升个性化服务和精准推送能力,丰富工商、交通、税务、海关、教育、医疗、户籍、出入境、二孩等热点服务内容,推动移动服务向区和镇(街道)延伸,尽快对接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撑手机“查、缴、办”一站式服务升级。 

(四)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改革,推广应用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粤办函〔2017153号)的要求,应用市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软件系统,打造全市“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统一共享、统一监督”的管理模式,减少对接环节,更好地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开展网上全流程效能监督行动

(一)健全效能监督体系。坚持“放管”并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加强对下放权限事项的全程监管。完善揭东区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部门内部监督功能,加强对各部门办事环节、办理人等的监督,根据时效、内容、流程等异常情况发出“红牌”、“黄牌”预警信号。健全网上办事效能监督平台,完善在线实时监管、满意度测评、综合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指标体系,实现网上办事效能在线监督和考核。对接省、市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栏目。建立行政许可绩效评估机制,制定绩效评分标准,对行政许可进行绩效评估。

(二)加强网上办事数据在线监测。对接省、市网上办事大厅数据监测系统,定期公布网上办事监督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归集全区办事数据,实现对区办事过程数据动态监测,自动研判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情况,不断提升办事效能。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平台与网上办事大厅深度对接,强化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主要任务

1、推进网厅门户建设。(1)丰富扶贫服务主题有关事项,各有关单位在7月底前将扶贫事项报区政管办,以便归集整合。(2)梳理我区公共服务事项并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此项工作由区政管办牵头负责)

2、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1)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版)》完成我区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8月底前完成)。(2)按照全省统一规范,完成区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编写录入,确保事项目录确认率100%、事项标准录入提交率100%,审查通过率100%6月底前完成)。(3)参照省、市的标准应用工作方案,制定我区标准应用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并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由区编办牵头负责)

3、推进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建设。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动态维护本地区服务事项目录和标准,梳理本地区国家、省垂直业务系统事项并动态更新。(此项工作由区政管办、区编办牵头负责)

4、应用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现资源整合,逐步推行跨层级、跨区域的政务服务。(此项工作由区政管办牵头负责)

5、推进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业务系统接入规范》要求推进业务系统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此项工作由区政管办牵头负责)

6、推进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建设。梳理整合区、镇(街道)民生服务接入省手机版,推动移动服务向区和镇(街道)延伸。(此项工作由区政管办牵头负责)

 7、推进数据监测系统建设。实时向市网上办事大厅推送办事全过程数据,最晚不超过12小时,以便市使用省网上办事大厅数据监测系统,核查全市各部门网上办事数据规范情况和业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按要求整改提高数据质量,确保系统真实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网上办事情况,提高网上办事服务质量。(此项工作由区政管办牵头负责)

 8、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基层。(1)在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要充分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平台,提供网上办事服务。(2)推进基层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分厅系统无缝对接,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延伸到村(居)。(此项工作由区政管办、区财政局牵头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进一步充实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技术和建设管理力量。区政管办要加强对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区编办负责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编写和录入的督促指导,确保按时完成标准编写录入工作。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健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区财政要按照集约化原则,加强经费保障,支持本级网上办事分厅建设。 

(二)加强督办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内容的自查和完善,配合做好省、市日常检查和数据监测,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各级效能监督主管部门要加强效能建设的监督问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省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建设职责;监察部门要对职能部门效能监督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效能建设方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效能监督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

(三)加强安全保障。区政管办要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将安全防护理念融入网上办事大厅各建设阶段,确保网上办事大厅各业务系统开发设计及部署过程遵从安全标准及规范。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梳理各业务系统的核心数据资产和所面临的安全威胁,探索研究设立数据灾备中心,提供数据与应用容灾服务。完善技术防范、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定期进行网上办事大厅应急安全响应演练,切实保护信息安全和公民个人隐私。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业务培训,系统解读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方案和标准规范,帮助各级、各部门的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提高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大网上办事大厅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报道和品牌推广,逐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对网上办事大厅的认知度和使用率。开展公众调查和专业评测,主动搜集并及时回应用户提出的问题,提升用户的网上办事体验。

 

附件:名词解释

附件:

名词解释

1、业务量:指办事人提出申请,部门受理且已办结的业务量。   2、部门窗口集约化: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上统一建设部门窗口,取代部门自建窗口和导航服务,实现网上办事服务统一导航,促进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3、地市分厅门户集约化: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上统一建设地市分厅门户,提供市、县(市、区)、镇(街)、村(居)网上办事导航服务,实现网上办事统一服务导航,促进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4、网上全流程办理率:指网上全流程办理的事项数占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总数的比率。(行政许可事项) 

5、上网办理率:指上网申办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网上办理和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的比率。(行政许可事项) 

6、网上办结率:指网上全流程办理并办结的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网上办理和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的比率。(行政许可事项) 

7、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申请人在整个办事过程到现场的跑动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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