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揭东区国有揭东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林局反映。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6日
揭东区国有揭东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健全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根据《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和《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2015]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揭东林场地处揭东区玉湖镇坪上村。林场东边至新亨坪上界,南边与新西河水库尾,西边与东和接壤,北边至坪上界。距离城区45公里,平均海拔400米。
(二)历史沿革。揭东林场于1973年设立,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后来,由于体制改革,被改为自收自支,属于财政定量拨补事业股级单位。1992年设立揭东县时,更名为国营揭东林场,隶属揭东县林业局管理。2013年3月揭东“撤县设区”后,隶属揭东区林业局管理。2015年5月,区林业局和农业局合并后,隶属揭东区农业和林业局管理。
(三)主要职责。揭东林场主要承担参与山区绿化,采种、育苗、造林、森林管理,保护、经营、管理等工作职责。
(四)资源概况。揭东林场经营总面积4500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3517.5亩,坷田面积982.5亩,森林覆盖率60.8%。生物多样性物种丰富。(1)动物类有猫头鹰、鹰、野兔、山猪、白头翁、八哥等。(2)植物类有茶叶、马尾松、湿地松、杉木、桉木、竹、奇楠沉香、海南黄花梨等,林场区域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高温湿润,雨量、日照充足。
(五)机构编制及人员情况。揭东林场1973年设立时,属财政全额拨款,人事安排、工作调动均由原揭阳县人事局统一管理调配,在职干部职工多达100多人。由于体制变革,林场被改为自收自支财政定量拨补股级事业单位,但没有落实定员定编工作。2011年5月,经请示揭东县编委批准,同意核定事业编制26名,领导职数4名。目前现有职工45人,其中在编职工15人,离退休职工30人。因林场经济困难、场员分离,日常仅有4人坚持在岗,其余11人外出谋生。
(六)债权债务情况。2004年林场被全面承包,承包期50年,承包款总额50万元(承包款一次性付清),承包款用于理顺原职工所欠待遇等债务。因林场生产经营极其困难,无力付给干部职工工资。从2002年1月至2015年12月,除4 名管理人员外,其余停发工资补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资金问题。2004年实行全面落实承包后,林场经营管理和投资建设由承包者负责,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投入资源相对局限。林场没有其它经济收入,由于长期没有经济收入,林场正常办公经费难以保证,干部职工工资、住房、医疗保险等待遇得不到保障,维持生存经营举步维艰。目前,区财政每年拨款3万元,用于支付林场45名干部职工全年的社保、医疗保险费用,还缺口近6万元。
(二)人员问题。目前林场干部职工年龄结构老化,但限于编制管理等原因,不能吸收年轻人员进行补充,且现有职工的营林知识比较单一,养林护林人才十分缺乏,业务能力已无法适应当前林场建设的需要。
(三)体制问题。2011年5月,揭东县林业局报请县编委《关于要求确定揭东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国营揭东林场二个单位编制数的请示》,县编委同意核定事业编制26名,领导职数4名,但至今没有出台涉及林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主要职责等方面情况的“三定方案”。
(四)基础条件问题。由于受到建场初期“先生产后生活”思想的影响,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落后,办公场所简陋陈旧,特别是通往管护站的交通条件极差,给林场职工生产生活造成很大不便。目前,林场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还不如当地村民,成为林场“留不住人”的主要原因。
三、改革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分类推进改革的要求,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实现管护方式创新和监管体制创新,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力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更大贡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是国家、民族生存的资本和根基,关系生态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生态外交大局。要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
(二)坚持改善民生、保持稳定。立足林场实际稳步推进改革,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林场和谐稳定。
(三)坚持维护生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解决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政策支持不健全的现象,维护生态安全与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国有林场,使之为人民生态福祉、促进绿色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五、改革范围
揭东林场林地权属清楚、明确,不存在林地纠纷。但揭东林场的属性需要重新界定,体制需要健全,林场人员定编需要重新确定,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加大投入,森林资源管护机制等方面都需改进。
六、改革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实现“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即资源增长、职工增收、林场增效,全面建立林场管理体制和职工社会保障机制,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目标。至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森林蓄积量7256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按生态功能等级一、二类林面积比例等生态功能目标:2类林面积169.8公顷,比例72.1%;三类林面积65.7公顷,比例27.9%。
七、改革主要内容
(一)明确林场属性。将揭东林场重新定性为公益性二类、正股级事业单位,隶属揭东区农林局管理。编制内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森林培育管护等费用实行财政差额核拨。
(二)核定事业编制。核定事业编制20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2名)。设置岗位总量20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占岗位总量15%;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岗位总量35%;初级岗位1个,中级岗位5个、高级岗位2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50%。
(三)林场主要职责和任务。1、培育、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承担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任务;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良种生产、林业科技实验示范等;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国有资产经营活动,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等。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可协助完成林业资源规划、监测、保护、科技推广等工作。2、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改进森林管护机制。充分发挥本林场绿色生态屏障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基地的重要作用,继续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安全,确保林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按照生态建设和保护为主要职能,积极培训相关技术人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紧跟现代林业发展的步伐,更快、更有效的达到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资源保护等工程的要求。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加大培育,合理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大力发展珍贵树种,提高森林景观的观赏性,把森林旅游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科学规划、设施完善、产品丰富、服务优良、管理规范、产业发达”的发展目标,不断拓展森林的发展空间,让森林公园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的主要阵地。
(五)加大对林场的资金投入。为了今后林场各方面的发展,林场要与承包者进行沟通协调,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申请项目资金投入,全面对林场的林区公路、管护站、通电、通水、办公扩职工用房等基础设施全面建设改造,使林场各视讯设施全面覆盖,各管护站通向林场场部的公路硬底达到100%。
八、落实职工安置及其保障方面
一是中央和省下达的改革补助资金优先解决林场所拖欠干部职工的工资、医保等相关费用。二是区财政核定每年拨款20万元,主要用于二方面:1、目前在位职工11人,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6248.34元,每年共7.5万元。2、在职人员及管护人员工资,每月1万元,每年共12万元。
九、组织实施
(一)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负责改革具体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改革问题,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二)实施流程。本《方案》由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改革精神结合林场实际起草,经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提交林场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揭东区政府批准实施。
(三)落实改革任务。1、揭东林场调查摸底,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和林业局,转报区政府(2015.9.26—2015.11.30)。2、完成林场各项工作任务,健全、完善林场改革各项措施,为实施改革做好准备(2015.12-省政府审核批复)。3、按批复的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省政府审核批复—2017.06)。4、整理资料、档案,查漏补缺,迎接省的验收(2017.06-2017.12)。
(四)验收评估总结。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对照《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办法》进行自查,2017年底前,迎接省工作组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