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东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2018年2月7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环保局反映。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