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人民政府网站
官方微信
关于成立揭东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揭东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19 17:1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政府决定成立揭东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牵头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上级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兼任,副组长由区府办联系民政工作的副主任、区民政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兼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委政法委、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区人大社会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民宗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妇联(区妇儿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关工委等单位。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发文确定。

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同时撤销,相关职责划入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揭东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附件:

揭东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林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洪美波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炳怀 区民政局局长

黄峥嵘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杨少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树豪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许上伟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

林玩萍 区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

吴文渊 区法院副院长

江照明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沈榕喜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锐军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

刘楚雄 区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吴利文 区民族宗教局局长  

李小光 区民政局副局长

卢创旭 区司法局副局长

林楚彬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陆楚群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袁利明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林子明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旭斌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魏少雄 区文广旅体局副局长

林如婵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徐俊旭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立楷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徐锦峰 区统计局副局长

苏莅芳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丽丽区妇联副主席、区妇儿工委成员

陈  燕 区总工会副主席

蔡  琳 区团委副书记

纪瑞萍 区残联副理事长

吴慧奕 区关工委副主任


相关附件:
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