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府〔2023〕8号
关于开展民兵“双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民兵调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民兵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民兵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民兵政治工作规定》要求,决定在全区民兵组织中开展争创“先进民兵连”活动,在全区民兵中开展争当“优秀民兵”活动(以下简称“双争”活动),为使“双争”活动有序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原则,坚持把着眼点放在调动广大民兵和民兵基层组织投身国防事业的积极性,抓好民兵经常性工作的落实上。
二、评比条件
(一)先进民兵分队
1.组织落实。整组工作扎实,编组符合要求,干部素质良好,设施资料完备,执行制度认真,组织活动经常。
2.政治落实。政治教育落实,思想工作活跃,队伍纯洁可靠,政治思想坚定。
3.军事落实。训练任务落实,军事素质良好,战备措施有力。
4.作风过硬。管理工作落实,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时能冲敢拼,善打硬仗。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5.“带建”成果显著。在当地参加乡村振兴、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创文创卫建设中,骨干作用明显、有突出成果。
(二)优秀民兵
1.政治觉悟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拥护和参与改革,踊跃参加政治教育及各类有意义活动,国防观念强。
2.军事素质强。积极参加训练,熟练使用手中武器装备,掌握基础技术、战术技能。
3.作风纪律严。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模范遵守法律、法令。
4.模范作用好。带头完成急、难、险、重和战备执勤任务,带头落实勤劳致富,带头参加技术革新,带头学雷锋、树新风,带头学科技、扶贫帮困,带头拥军优属。
三、评比方法
民兵“双争”活动的评比,一般应结合年终总结和民兵整组工作同时进行,每年一次。评比采取自评与互评、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自下而上进行。“先进民兵分队”的评比范围为普通民兵连(排)、基干民兵连(排)、民兵应急分队、对口专业技术分队,由基层武装部或编兵单位组织,报区人武部审批,评比数量控制在全区民兵分队总数的20%以内;“优秀民兵”的评比范围为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个别作出突出成绩的普通民兵也可纳入评比),由各编兵单位组织,报区人武部审批,评比数量一般控制在全区同类人员总数的10%以内。
四、表彰方式
评比结束后,当年的“先进民兵分队”和“优秀民兵”一般以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或区民兵调整领导小组名义通报,适时在区政府网站予以通报,并结合下一年度民兵组织整顿任务部署会予以现场表彰。
五、有关要求
民兵“双争”活动是切实提高广大民兵荣誉感、归属感的实际举措,各单位要把双争活动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筹划,严密组织,强力推进,将双争活动全面渗透到民兵队伍建设各项工作中去,努力提高我区民兵后备力量不断向前发展。各成员单位要大力营造创先争优活动的氛围,大力宣扬典型事迹,使创先争优活动渗透到每项工作,覆盖到全体民兵人员,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活动氛围。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武装部
2023年6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有关部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办,区武装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印发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