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人民政府网站
无障碍版 官方微信
关于印发《揭东区开展水塘河道清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揭东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9 15:1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东府办〔2023〕41号

关于印发《揭东区开展水塘河道清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开区、中德产业园)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揭东区开展水塘河道清淤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揭东区开展水塘河道清淤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部署要求,弘扬冬修水利优良传统,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冬春时节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3〕309号)、《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千村万池百里河道”清淤行动实施方案通知》(揭府办函〔2023〕9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从现在开始,立即行动,分类实施完成农村水塘、房前屋后小微水体、农田灌排沟渠、城乡内河涌、河道清淤疏浚工作,确保水塘、河溪干净整洁,水体恢复行洪排涝功能和水体自净能力,渠道杂草、淤泥、石块清理干净,恢复灌溉排水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有效机制,推动水塘、河溪、沟渠清淤疏浚常态化,农田水利管护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水环境生态质量得到进一步优化,全区城乡水系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村美”的美丽新貌。

  二、工作要求

  (一)先急后缓、突出重点、示范先行。

  一是摸清底数。各镇(街道)要摸清辖区内需要清淤的池塘、河溪、沟渠底数,一村一台账,建立具体到每个村的池塘、河溪、沟渠清淤台账,列出清淤序时计划、实施清单,按照三年内(2023年-2025年)全部清淤一遍的目标,每年至少完成1/3以上的清淤任务。

  二是突出重点。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做到“四必清”(即村民家门口风水塘、小微水体必清;黑臭水体必清;影响排涝的河溪沟渠必清;影响农田灌溉的河溪沟渠必清)。重点抓好村内风水塘、房前屋后小微水体及水质较差的内河(黑臭水体、劣V类支流等)所在水系的清淤疏浚工作,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改善乡村面貌。在对国考、省考断面附近清淤疏浚时,应提前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避免清淤对国考、省考断面造成影响。

  三是示范先行。各镇(街道)在全面推进清淤疏浚工作的同时,要树立1个村(社区)作为典型率先开展清淤工作,作为区域内的清淤示范单位,总结先行经验,向全区域推广。我区列入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首批典型镇是埔田镇,要作为典型率先全面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工作。

  (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简易高效。

  各地要科学制定清淤计划,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一是对农村水塘、小微水体,要以改善水环境和人居环境为目的开展清淤。二是对城乡内河涌、小河道要以恢复行洪排涝能力和水体自净能力为目的开展清淤。三是对农田灌排沟渠,要以提高沟渠输排水能力为目的开展清淤,清除杂草和堵塞沟渠的淤泥、石块等杂物;要加强高标准农田、灌区骨干渠系等农田水利设施的清理和维护工作。四是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水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农村污水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航道疏浚、水生态保护修复等专项工作,科学开展清淤工作。

  清淤工作重在于发动群众,清淤实施过程中,各地要广泛推行简易高效的清淤方法。对由镇、村实施的工程量小、投资规模不大、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达不到招投标规定的小微清淤项目,各地要积极推行农民工匠法,充分发动群众投工投劳,以工代赈,以节省开支、减少工作时间、增加人民群众收入。

  (三)规范管理、合理利用、科学处置。

  一是要大力推广淤泥就地利用,用于堆肥和土地改良,将淤泥作为新垦耕地、垦造水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的原料,提升耕地质量。二是探索将清淤疏浚物作为建筑原料进行利用,生产砖、陶瓷等产品。三是含砂量高的清淤疏浚物,要按有关程序公开拍卖,不得私自处理,严禁借清淤疏浚名义非法采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的工作模式,强化地市统筹、县级负责、镇村落实、群众参与,科学组织、整体推进冬春时节水塘河道淤泥清理工作。

  二要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迅速发动组织,第一时间行动起来,党员干部主动带头参加,特别是挂职各村的第一书记,要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带动村民开展清淤工作。

  三是各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级河长要靠前指挥、跟踪督办,及时协调处理清淤工作中的问题。各属地政府是清淤疏浚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河长办、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水利)、城管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加强业务技术指导和监督;区发改、工信和科技、财政、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做好相关工作。

  (二)多方筹措资金,发动乡贤捐资。

  各地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健全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积极筹集资金开展清淤工作;科学有效处置清淤疏浚物,进一步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将清淤疏浚物拍卖所得收益用于河溪沟渠塘的日常管护,形成良性循环;要充分发挥好驻镇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作用,统筹帮扶资金、涉农资金开展清淤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发动乡贤捐款、投工投劳,利用群众年底春节期间回家探亲拜年、参加民俗活动的机会,组织开展清淤行动,要动员村庄公益理事会、慈善会、老人组等团体以及民间志愿力量,开展“村头水塘我来清”“农田灌溉大家清”等清淤活动,改善家乡水环境面貌;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水利)等有关部门要从不同渠道争取中央、省对我区水塘、河道清淤疏浚工作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三)广泛宣传引导,增强社会监督。

  各地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让全社会了解冬修水利这个优良传统,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增强社会各界保护生态环境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要发挥网络平台、报纸、电视的宣传引导、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发挥好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宣传动员作用,结合美丽庭院创建、河小青志愿活动,引导全社会人人主动参与家乡池塘河溪沟渠的清淤工作。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个人进行通报表扬,适当奖补激励;对工作滞后、推进不积极的单位将通过电视、报纸、网络曝光,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清淤工作已列为省、市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各镇(街道)要指定1名工作联络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好一村一台账,于每月13日、28日前,将工作台账及工作进展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局,以便汇总上报市水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有关部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办,区武装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120份)                                         


相关附件:
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