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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揭阳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揭东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28 16:0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东府函〔2023〕616号

对揭阳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民主促进会广东省揭阳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蓝田书院保护管理利用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蓝田书院基本概况

  蓝田书院位于揭东区新亨镇硕榕村,为宋兵部侍中郑国翰于公元1149年创办,距今已有873年的历史,历经多次重修,现存建筑为同治12年(即1873年)的潮州总兵方耀和揭阳知县周士俊共同倡议迁建。书院座北朝南,主座为三进二天井布局,后厅正座有二层楼。采取连廊院式建筑布局。据记载,该书院是潮汕地区创建最早、影响最大的书院之一,和梅岗书院、宝峰书院、榕江书院并称为揭阳四大古书院,且是四大书院唯一保存至今的书院古建筑。对研究潮汕地区古代书院的儒学思想传播、建筑艺术、人才历史都具有较高的价值。加强蓝田书院保护管理利用,有利于加强保护揭阳历史文化遗存,彰显揭阳文化魅力。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完善管理机制。由我区新亨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蓝田书院文物管理领导小组,结合新亨镇硕榕中学借用蓝田中学旧址办学实际,硕榕中学也相应成立保护文物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各项保护管理责任,有序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保护管理,配置防护措施。硕榕中学结合办学实际,在校区内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置警戒警示线和标识;并制订消防检查巡查制度,落实专人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对场所、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知识和文物保护意识。

  (三)开展文物申报,做好保护规划。2014年12月蓝田书院申报为揭东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于2023年7月根据《关于组织第九批揭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和现有基地考核复评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基地自查自评工作。就蓝田书院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工作事宜,由新亨镇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就做好蓝田书院保护规划进行探讨,正在确定保护范围;会同区文广旅体局就申报为文物保护单位业务进行交流,已在整理资料申报区文物保护登记单位。

  (四)收集历史资料,结合开展活动。按照《揭东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评审与管理办法》管理维护好蓝田书院。同时全面收集汇总整理蓝田书院相关历史资料,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激活蓝田书院的潜力,焕发历史文化魅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积极申报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更好地保护书院,传承书院文脉。

  (二)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对蓝田书院的建筑本体、历史资料、保护情况等信息进行调查,进一步挖掘该书院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并认定公布为揭东区不可移动文物点,使其在法律层面上得到有效的保护与传承。

  (三)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投入到书院的保护工作中。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晓霞,15099832169。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市政协提案委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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