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府〔2016〕1号
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
方烽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2016年3月9日揭东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方烽同志为揭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