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府〔2016〕2号
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
部分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区人民政府对部分领导同志的工作分工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方 烽:代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编制、审计工作。
江玉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分管财政、税务、金融、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环卫、公共事业、外事、侨务、教育、文化、体育、文史、档案、地方志、残联、红十字会工作,联系工、青、妇工作。
其他领导同志分工不变。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