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区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
(四)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六)收集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区人民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
(七)检查、督促区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负责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九)协调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和市驻揭东单位、驻揭东部队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承担行政事务工作,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提供服务。
(十一)管理区政府直属单位和挂靠单位。
(十二)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府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人事组
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分送、校对、立卷、归档、印鉴、保密工作;负责办理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及其所属各单位报送区政府的有关公文,提出拟办意见;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大型会议的会务组织;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日常值班安排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和挂靠单位的机构编制、政审、考核、人事任免、监察、纪检、党务、计划生育、工、青、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一组
负责办理各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和区府直属各单位(除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广播、新闻、出版、电视、体育、农业和林业、水利、政法系统各单位及驻揭东部队外)呈送区政府的请示、报告以及重大专项事件等方面的文电,提出拟办意见;参与有关协调工作,起草协调报告;负责起草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有关文电稿,审核有关部门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起草的文电稿;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部分区政府工作会议的记录、纪要及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二组
负责办理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广播、新闻、出版、电视、体育、农业和林业、水务等单位给区政府的有关请示、报告,起草有关文件,跟踪督办相关工作;做好相关调查研究,为区政府领导提供和准备所需资料、材料;负责部分区政府工作会议的记录、纪要及会务工作;协助做好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会务和组织有关活动的准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信息组
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动态,综合整理区政府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向上级报送有关信息;负责政府重大决策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协助新闻单位对区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务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接受采访和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关工作;指导政府系统政务工作。
(五)行政组
负责区政府领导及区政府办公室经费收支和财物管理、车辆管理和调度;负责安排好办公室干部职工办公场所、用具以及有关宿舍,做好办公用品、物资供应调配管理工作;搞好有关接待和慰问工作;负责办公室福利事业、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的申报、上缴、登记、转移,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单位行政经费预算、决算和内部审计工作,检查监督执行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情况;承担有关会议的会务和庆典、大型活动的部分工作;负责办公室统计年报工作。
(六)管理组
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及车辆的停放管理,做好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工作;负责机关大院公共卫生及有关会场的清洁工作;管理好机关大院内的水、电供应和电梯等公共设施,做好检查、维修、保养工作;负责管理好机关大院的绿化美化环境;负责节日及大型活动机关大院的气氛布置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大型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副科级。
负责起草、审核《政府工作报告》和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上报市委、市政府的重大事项的有关报告及汇报材料;负责起草、审核区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稿和有关文稿;围绕区政府的工作中心,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收集、报送供区政府领导决策参考的相关资料,编辑有关参阅材料;承办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正股级。
负责检查、督促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揭东区应急指挥中心牌子),副科级。
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区应急管理的办法、措施和规划建议;协助区领导处置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工作;办理区政府、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承办区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区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市政府上报、区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正股级。
1、综合管理股
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各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管理信息收集和调查研究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区应急管理的办法、措施和规划建议;承办区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做好办内行政事务工作。
2、应急指挥协调股
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并向市政府报告;指导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救援;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法制局(加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牌子),正科级。
法制局是区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行政机构,挂靠区政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有关部门上报区政府颁布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修改、协调、把关、送审工作;协调本区各部门行政执法中有争议的问题;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办理政法系统各单位送区政府的文电;负责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监督等工作;反馈各项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法制宣传;组织培训法制工作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承办区政府颁布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做好本区地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承办各级人大、政协移交区政府办理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完成领导和上级法制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揭阳市揭东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加挂区政府战备支前办公室牌子),副科级。
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区人民政府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挂靠区政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要求的落实情况;检查监督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协调、组织、指挥全区人民防空工作;负责协调军地、军政、军民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区战备仓库、部队物资供应进行督查;处理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和军事设施保护;协调区国防交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揭阳市揭东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正科级。
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局是区人民政府负责金融服务工作的行政机构,挂靠区政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调拟订全区金融发展规划和措施;研究完善地方性金融维稳协调机制;配合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督促落实金融业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参与推进金融机构对外开放与合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民间金融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经营约束、监督检查和应对突发事件,促进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
区政府办公室加挂区法制局、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四、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