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环责停字〔2018〕第9号
当事人(单位名称或者姓名): 揭阳市海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2036886858523
地址: 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管委大楼对面 法定代表人: 林春玲
2018年4月12日,我局联合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到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实,你公司利用潜水泵将未经处理的压泥废水直接外排到厂外的市政排污管网,以上事实,有2018年4月12日《揭阳市揭东区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揭东区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监测报告及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环境保护局或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揭阳市揭东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2日
联系电话:3295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