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揭阳中转站
地址: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绿色工业园(广东环宇绿奥科技园内)
负责人:陈德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30553745796
经查实,你单位仓储项目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擅自投入运营。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及相关资料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仓储项目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擅自投入运营的行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根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你单位仓储项目立即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环境保护局或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联系电话:3295833
揭阳市揭东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