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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08 15:1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市环(揭东)责改字〔2021 〕6 号

  揭阳产业园霖磐镇灿鑫五金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5200MA4WKJ8L75

  地址:揭东区霖磐镇西龙村西溪开发区(原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霖磐镇西龙村西溪开发区

  经营者张玩萍

  2021年4月22日,揭阳市榕江流域交叉执法检查组联合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依法对你厂进行检查。经查实,你厂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擅自新增废塑料加工处理项目,未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以上事实,有《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为凭。

  你厂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你厂废塑料加工项目立即停止建设。

  我局将对你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厂拒不执行,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并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自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次日起按照原罚款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你厂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揭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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