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揭市环(揭东)责改字〔2022〕6号
揭阳市培利亨金属制品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0537020810
法定代表人:卢累杰
地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月城镇西河村德桥工业区
2022年4月14日,揭阳市榕江流域专项交叉执法检查组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实,你公司产生废气(粉尘)的工序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以上事实,有《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揭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