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揭市环(揭东)责改字〔2022〕17号
揭阳市万宝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068537170Q
地址:揭阳市蓝城区科技大道七支渠以西片
法定代表人:钟楚云
2022年7月21日,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科技科、揭阳市废物污染控制中心和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实,你公司废气分析仪缺失二氧化氮高标气、二氧化氮低标气。废气分析仪未按规定开展检查,工控软件锁止排气检测功能未开启。没有依据法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标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
以上事实,有《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