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揭市环(揭东)责改字〔2023〕5号
揭阳市泰图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36649510607
地址: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桥头村老车站后
法定代表人:李洽城
2023年4月19日,揭阳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检查。
经查实,你公司外排废水中悬浮物浓度为186.0mg/L、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38.0 mg/L、氨氮浓度为27.7 mg/L、石油类浓度为1.61 mg/L;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排放限值的2.1、0.53和1.77倍。
以上事实,有《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调查询问笔录》、检测报告((揭)环境监测令字(2023)第ZL202306号)和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