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揭市环(揭东)责改字〔2023〕13号
广东宝嘉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3799386062R
地址:揭东经济开发区南片区25号地块
法定代表人:陈加龙
2023年5月31日,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到你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实,你公司新增安装一台Ⅲ类射线装置,未按规定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以上事实,有《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你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限期于2023年8月10日前改正。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