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揭市环(揭东)责改字〔2024〕17号
揭阳市众家欣不锈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21MA7LYBT681
住所: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3号路永兴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内第四车间
法定代表人:曾检生
2024年9月7日,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检查,并委托云测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对你公司废水排放口(DW002)排放废水取样送检。经检测,排放废水中含有镍、铬、铅、汞、砷、铊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种类较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种类增加,存在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和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