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下称《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揭阳市揭东区环保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局成立了环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 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环保局各股室及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局已形成了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公开制度。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局根据《条例》和《办法》等文件,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环保局规章制度》、《环保局机关效能建设十二项制度》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 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三)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根据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揭东府办通〔2013〕29号)精神,我局主动公开了组织机构、 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政府信息,在做好一般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积极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和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能够按照区委区政府等文件要求通过各种载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更新政府信息,并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政府门户网站、环保局党务公开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环保局党务公开网公布了信息公开栏目,每月公布两条信息,简要公布局的工作动态。
(二)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工作。一是加强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建设项目管理等信息的主动公开。我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在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布环评审批和验收相关情况。
(三)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我局职责、行政职能、内部科室的分工、办事程序和指南等信息;通过“6•5”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活动月等活动向公众提供相关政务公开资料等,将部门的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不断增大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达到便捷、快速、面宽、有深度的公开目的。
(四)通过广播电台、电视等各种载体及时公开环保标申领核发相关资料情况。通过“12369”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为老百姓搭建一个直接沟通的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揭阳市揭东区环保局未收到个人或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没有与揭阳市揭东区环保局有关的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精心部署和大量细致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实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网站的互动 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没有及时向档案局提供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管理有待完善;三是未能实现依申请公开网上申报、受理。
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监管制度。一是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将认真对照 《条例》和《办法》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二是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做好信息公开,保障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努力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基础工作水平;四是尽快实现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受理。
揭阳市揭东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