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下称《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揭阳市揭东区环保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规定,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三方面组成,内容涵盖揭阳市揭东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5年,揭阳市揭东区环境保护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在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环保信息共60条,其中:内设机构2条,本部门概览1条,其他文件4条,财政预决算5条,办事指南9条,行政执法34条,工作动态2条,相关法规文件2条等。
▲ 2015年揭阳市揭东区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做好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在局网站上实时发布市区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按时公布饮用水源及地表水监测情况,2015年第一季度与第二季度,揭东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平均值为0.034mg/m3,二氧化氮平均值为0.036mg/m3,可吸入颗粒物平均值为0.085mg/m3。2015年第三季度,地表水主要包括榕江北河、枫江。监测结果表明,榕江北河永安桥、润山桥为Ⅲ类水质,水质良好。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翁内水库水源地各项指标达到相应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无超标情况。
2个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状况较差,达标率为0。
▲ 2015年揭阳市揭东区环保局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情况
(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我局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全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10项次,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公告7项次,二项目受理公示61项次,二项目审批前公示62项次。包括全年公布查封扣押案件及行政处罚决定等22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4件。
▲2015年揭阳市揭东区环保局信息公开情况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基本做到依法依规公开环境信息,但距离广大群众对环境信息公开透明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信息公开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一步做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环保工作动态。
2016年3月10日
揭阳市揭东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