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环(揭东)函(2019)19号
广东泰都钢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实,原经揭东县环保局出具的你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揭阳市泰都钢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炼铁厂高炉建设项目的环保意见复函》(二00二年十月九日)、《关于烧结厂建设项目的环保意见复函》(二00二年十月九日)、《关于炼钢厂转炉建设项目的环保意见复函》(二00二年十月九日)、《关于揭阳市泰都钢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泰都年产200万吨钢铁建设项目的环保意见函》(二00二年十月十日)及报送给原揭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关于广东泰都钢铁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二00三年三月十八日)、《关于揭阳市泰都钢铁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二00三年三月十八日),因办理过程中存在日期倒签的造假行为,现予以撤销,你公司不得再以该文件办理任何手续和开展建设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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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2019年6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发展改革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2019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