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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2-28 17:2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度,在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揭东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区发展战略,以榕江水污染防治攻坚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 ,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细化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我局制定《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按照职责、分工,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站,明确了各单位的执法任务、内容、权限和标准及应承担的责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我局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能力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过去一年,我局以提升政治领导力为统领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论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我局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性,为我局依法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我局每季度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次法规学习或上一次法制辅导课,组织大家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及《环境保护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有关的执法培训。20227月,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为大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讲解了常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要点、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及案卷整理规范,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

2022年,我局编印了《下放乡镇街道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职权实施要点》,摘印了《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为乡镇街道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指导。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

我局把宣传教育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来抓,既利用纪念“环境日”掀高潮,又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平时的业务工作中,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和横幅、贴标语、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生态环境法规、政策,普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号召全区广大干群节约资源,善待环境,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消费方式,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义务,齐心协力,共同为揭东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作贡献。

2022年度,我局制定了《2022年生态环境宣传工作计划》和《关于开展2022年环保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对我局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作了部署。一是常年在揭东电视台播出公民生态文明行为规范公益视频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标语、口号。二是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112日在揭东经济开发区开展行“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宣传志愿服务活动;527日在北河小学举行“六五”环境日环境保护宣传科普活动;520日在揭阳市外桃园开展“为所有生命构建共同的未来”——2022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暨“绿色有约——环保公益我参与”志愿宣传服务活动;530日参加揭东区千场志愿服务进社区(村)暨全市青年文明优化政务服务便民活动;62日参与市文明办、市生态环境局、团市委在青年文化广场举办“2022"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621日,到车田小学开展创文环保主题活动。三是派发宣传资料。2022年,我局总共制作宣传海报/横幅53幅,发放宣传手册980本、宣传卡2400张,发放《环境》杂志950份,分发《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折页2400份。

(四)强化执法责任,推进依法行政。

1.依据《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区分局办事指南》的规定,继续落实责任,及时调整、优化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等办事程序,努力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2.认真执行《揭阳市揭东区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指定具体执法人员为各网格内排污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人,制订监管计划,切实加强巡查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完善环境保护手续,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及时纠正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3.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熟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和咨询,做好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指导作用,确保我局不出现错误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8月份组织3名新招录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并于月12月份完成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确保全部行政执法人员2023年起全部按规定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五)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在环境执法过程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未尽责履职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2.及时公开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对行政许可、处罚、行政强制等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执法依据和权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主动公开目录》,在揭东区人民政府网对权力责任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执法活动的具体要求等相关执法信息进行公示,将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3.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老百姓满意度。一是创新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按照区“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改革现行环保行政许可运作模式,助力“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承诺减少一半工作日内完成在法定期限内审批的项目,报告表审批期限由30天减少至15天。二是规范环评审批程序。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完善一系列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内部制度,依法行政,杜绝无资质环评、降级环评、越级审批等现象。对新上项目一律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对于低水平、破坏环境和影响生态平衡的项目严加限制,坚决拒绝引进重大污染项目、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项目和危及环境安全的项目。2022年共审批了环评文件总计61份,其中告知承诺制3份,环评执行率达到100%,登记表备案项目59项。三是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在项目环评文件审批过程中,坚持依法举行听证会、座谈会,实行环评公示和审批公示,对敏感项目坚持实行“征询公众意见”等,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四是围绕揭东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回顾、“十四五”生态环境形势与压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污染防治与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开展了相关研究,以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指导,结合揭东区实际情况,在征求区有关单位修改意见的同时,加强与市、区有关规划的衔接,多次进行修改完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及各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揭阳市揭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为我区“打造环境可载的现代产业区、宜居宜业的新型城镇、崇文尚信的和谐家园”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五是建立和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认真落实《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更加有力支撑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4.回应公众诉求,维护群众权益。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我局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环境信访无小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按照《信访条例》和《环境保护信访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专人对每一信访案件及时登记分类,认真调查取证,依法客观、公正处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调解,妥善化解各种矛盾,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2022年,我局共接到群众投诉案件454件,其中来信13件、来电177件、来访2件、微信187件、网络75件,已办结反馈454件。

5.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集中力量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采取错时检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同时借助双随机、一公开、在线监控、排污许可证管理等平台,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偷排乱排、超标排放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宗,打击一宗。对重点流域、敏感区域、严管行业进行检查,从严从快打击利用节假日、夜间违法生产违法排污行为。依法采取取缔关停、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移送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全方位长效监管机制。2022年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631人次,检查企业481家,立案36宗,罚款380.6507万元,清理取缔“散乱污”厂场2家。

2022年度,我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做到依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处理适当,既没有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也没有出现不当或违规的行政行为,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个案,更没有因环境污染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发生。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虽然在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首先是环境监管力量薄弱。环保监管能力不足,监测、监察规范化管理和执法能力不够强,人员严重不足。我局执法编制严重不足,基础能力建设薄弱;人员大多为内部调剂,身兼多职,工作压力大,专业能力学习和更新不足,难以发挥好监管作用,这些严重影响着生态环境工作的开展。其次是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仍需加强。环境保护是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单位,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目前部门之间还缺乏有效、稳定的协调配合机制。再次是宣传未到位,人们的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和自觉性未能满足形势的需要。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首先是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局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继续成立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各股室及监测站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其次是建立健全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再次是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法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最后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新的一年,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和自觉性,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落实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制度,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管理体制,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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