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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东区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揭东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1-02-24 17:3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东区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1月2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卫健局反映。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 1月29日        

揭东区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

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优化调整全区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增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同质化、一体化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8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揭府办函〔2020〕30号)精神,结合我区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面推进我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同质化、一体化水平,推动构建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二)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强基层为重点,以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为目标,系统整合升级我区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创新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有效建立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区镇村三级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有效解决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通过县域医共体建设,将使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秩序基本形成,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经济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我区县域医共体建设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到2020年6月底,全覆盖组建3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同时结合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由其代管的镇(街道)医疗机构作相应分配调整,具体如下:

第一个:由原来的揭东区人民医院作为总医院与埔田镇卫生院、云路镇卫生院、玉滘镇卫生院等3家卫生院组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调整为由揭东区人民医院作为总医院与埔田镇卫生院、云路镇卫生院、玉滘镇卫生院、白塔镇中心卫生院、霖磐镇卫生院、月城镇卫生院和磐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7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第二个:由原来的揭东区第二人民医院作为总医院与锡场镇卫生院、新亨镇中心卫生院、玉湖镇卫生院等3家卫生院组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调整为由揭东区第二人民医院作为总医院与锡场镇卫生院、新亨镇中心卫生院、玉湖镇卫生院、桂岭镇卫生院、龙尾镇卫生院等5家卫生院组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第三个:揭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总医院与曲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第二阶段:到2020年底,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服务优质、有效运行的县域医共体,力争县域医共体所在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0%,住院率达到75%,基层就诊率达到60%。

第三阶段:到2021年底,揭东区人民医院、揭东区第二人民医院、揭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别与上述乡镇(街道)辖区村卫生站组建成卫生健康全系统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现县域医共体全面覆盖辖区所有医疗机构。

第四阶段:到2022年底,县域医共体功能形态更加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更加优质高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分级诊疗便捷有序,健康管理精准实施,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县域内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健康服务获得感明显增强。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整合优化资源。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强顶层设计,协调整合、优化配置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动人、财、物的统一和集中管理,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和医疗卫生人才下沉到基层,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2.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促进医防融合。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将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融合,加强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形成医防同向激励机制,实现居民全方位健康管理。

3.坚持“三医”联动,改革创新机制。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创新医疗卫生健康监管方式,落实县域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激发运行活力和发展动力。

二、建设方式

(一)政府主导建设县域医共体。县级政府是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责任主体,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办医责任,根据我区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服务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服务能力等情况,整合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组建3个由区级公立医院牵头,13个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同时,为切实加强对医共体建设工作的领导,我区成立“揭东区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管理委员会”,由区长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区领导担任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区政府办、编办、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区市监局、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管理委员会成员。

管委会负责统筹组织县域医共体建设,制定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具体任务,并协调推进人事、薪酬、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各项改革措施。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共体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壮杰同志兼任。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必须充分考虑医疗卫生设施需求;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康复院、护理院加入县域医共体,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主动联合社会办诊所等组建县域医共体。

(二)承接帮扶,提升服务水平。按市政府工作部署,揭阳市人民医院挂钩帮扶揭东区人民医院(揭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过开展帮扶带教、人员培训进修、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等方式,提升区人民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实行县域医共体内部统一管理。县域医共体由医共体总医院院长负总责,建立由医共体总医院和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议事决策机制。落实县域医共体在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内设科室和岗位设置、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实行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系统六方面统一管理。

统一行政管理:医共体总医院对各成员单位实行一体化管理。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法人资格、机构性质、职工身份、投入保障保持不变,功能定位与职责任务不变,其法定代表人由医共体总医院负责人担(兼)任。

统一人员管理:县域医共体内部人员由县域医共体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医共体总医院拥有对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命权。

统一财务管理: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财务实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由县域医共体统一管理。财政投入资金及时拨付县域医共体,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安排使用。

统一质量管理:县域医共体内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环境卫生、医疗废物等管理执行统一标准,医共体总医院承担各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统筹使用医共体内部床位、号源、设备,逐步实现县域医共体内医疗质量同质化。

统一药械管理:县域医共体设立唯一药械采购账户,统一用药目录,实行药械统一采购和配送、药款统一支付,支持以县域医共体为单位在药品采购平台自行议价。

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县域医共体内部各单位信息系统,统一运营维护,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建立远程会诊和影像、心电等远程诊断中心。

(四)全面加强综合监管。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对县域医共体实施综合监管,落实县域医共体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其建设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要建立对县域医共体负责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医疗质量与安全、公共卫生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监管。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建设。医共体总医院要积极主动对接三甲公立医院,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远程诊疗、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提高总医院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骨干医务人员要下沉带学科、带团队、带技术,县域医共体内骨干医务人员定期到三级公立医院研修培训。(区卫健局负责)

(二)加强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县域医共体内,区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人才、技术、资源等下沉,逐级帮扶带动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实现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医共体总医院要统筹加强成员单位软硬件能力建设,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镇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其他机构按照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要,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护理和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等为重点,服务能力逐步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加强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都有1个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区卫健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三)落实财政投入。保障县域医共体的公益性,根据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保障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以及落实中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县域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区财政局负责)。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县域医共体内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由县域医共体统筹使用。县域医共体人员实行全员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实现合理轮岗、统筹使用。着力推动县域医共体医务人员合理有序流动,重点要下沉到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规定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完善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探索实施村医统招统管村用,强化村医进修培训,完善村医薪酬收入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稳定村医队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负责)

(五)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要求,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县域医共体持续发展的薪酬制度。医务人员收入由县域医共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调动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内生动力。鼓励对县域医共体及其成员单位负责人实施年薪制。(区人社局、卫健局负责)

(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引导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转变发展理念,积极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及医疗服务,减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和医保基金支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促进县域医共体内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城乡居民合理就医,形成良好的就医秩序。贯彻执行上级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的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推行以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贯彻执行上级促进医共体内双向转诊的医保支付政策,医共体内转诊住院患者可连续计算起付线。提高县域医保服务能力,提升医保经办便民化水平。(区医保局、卫健局负责)

(七)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明确县域医共体内区、镇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完善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规范,建立双向转诊通道和转诊平台,形成以人为本的闭环服务链。以高血压、糖尿病防治为切入点,建立慢性病区、镇、村三级管理模式,在区域内实现筛查、确诊、转诊、随访的连续服务。(区卫健局、医保局负责)

(八)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县域医共体内人员和技术资源共享优势,将医共体总医院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能力和质量。落实家庭医生团队的激励机制,开展履约考核,调动家庭医生团队积极性。县域医共体要为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开通上下转诊绿色通道,对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优先预约、优先接诊,提高签约居民获得感;对下转的患者交由家庭医生团队提供连续综合服务。(区卫健局负责)

(九)强化健康管理。要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立足健康揭东工作部署,勇于担当,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积极组建健康管理与服务团队,着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理调配相关资金,根据城乡疾病谱,因时制宜加强对服务区域群众健康教育、疾病前期因素干预,指导群众增强健康常识,合理膳食,科学运动,保持心态平和,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尽量不得病、少得病。优化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扎实做好基层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计划免疫工作,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等健康管理。区级公共卫生机构要做好技术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推动县域医共体内实现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区卫健局负责)

(十)加强中医药服务。全面提升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将中医药服务全面融入到县域医共体的整体医疗服务体系,构建中医药服务综合平台,使之与现代健康理念相融相通,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病后康复、治未病中的独特作用。整合县域医共体内部中医药资源,挖掘和拓展中医药服务潜力,提高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区中医医院的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加快建成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发挥中医馆作用,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区卫健局负责)

(十一)加强绩效评估。建立完善监测评价制度,重点监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加大区域住院率和就诊率、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数量和比例、慢性病患者健康改善以及医保基金区域内支出率、医保基金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情况等指标的权重。评估结果与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区卫健局将县域医共体建设纳入医改考核。对医共体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方向偏离、效果不佳的要及时整改,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区卫健局、医保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各镇(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县域医共体建设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健康揭东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内容,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清单,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确保取得实效。区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卫健、市监、医保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满足县域医共体建设需求。区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区编办、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改革合力。

附件:1.揭东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三方权责清单

2.揭东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评价标准和评价              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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