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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德金属生态城资产接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揭东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19 16:4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玉滘镇政府,中德金属城管委会,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中德金属生态城资产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中德金属生态城资产接收工作方案》已经2021年3月1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和2021年3月12日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同意,并经2021年3月31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财政局、中德金属生态城管委会反映。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中德金属生态城资产接收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德金属生态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及园区管理权限移交协议书》的有关约定,为做好中德金属生态城资产接收工作,确保顺利完成资产接收任务,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成立中德金属生态城资产接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接收标的

根据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关于中德金属生态城移交项目造价及前期费用情况的函》(揭市财建函【2021】4号),审核确认的12宗移交项目总造价18.84亿元(详见附件),包括中德大道、珠江大道、莱茵大道、中德合作创新基地(A区通用厂房1至12栋)、生活配套区一期项目、园区次干道一期及防洪渠、雕塑公园、贝多芬森林公园、中德文化交流中心、五大中心、中德合作创新基地B区、现代物流园(专家楼)。其中:中德大道、珠江大道、莱茵大道、园区次干道一期及防洪渠、贝多芬森林公园、中德文化交流中心统称“园区基础设施”;中德合作创新基地(A区通用厂房1至12栋)、生活配套区一期项目、雕塑公园、五大中心、中德合作创新基地B区、现代物流园(专家楼)统称“园区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

二、接收主体

由区人民政府与中德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总体移交协议,并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确定接收主体。上述“园区基础设施”由中德金属生态城管委会作为接收主体;上述“园区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由区政府启动程序依法依规组织收回。

三、组织实施

一是上述“园区基础设施”由中德金属生态城管委会与中德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移交协议,区财政、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作为鉴交单位办理相关接收手续。二是上述“园区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按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确认审核造价,由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组织收回,并依法依规通过公开出让进行处置。三是同时根据实际接收标的由区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与中德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债权债务清算。

四、工作要求

各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既分工又协作,积极研究解决金属城资产接收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快推进移交资产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落实情况;要研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互通工作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中德金属生态城资产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中德金属生态城移交项目情况及接收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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