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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 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1-03-19 09:2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宣传部将公开招聘2名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原参加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报考揭阳市揭东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职位的笔试成绩前20名人员中择优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9:00—至4月7日17:00。

  2.报名地点:揭东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区政府大院后七楼2703室),咨询电话:0663—3263365。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递交《2021年揭东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到揭东区委宣传部办公室进行报名。

  注:请自行到邮箱jdxcbzk@163.com密码:3263365下载报名表。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与实际操作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时间、地点、具体形式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察所须的个人无违纪违法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出具)、个人征信记录(中国人民银行柜员机打印)。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递补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对象将在“文明揭东”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选。

  

      三、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3.6万元/人每年(含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险)标准发放。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文明揭东”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报名和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招聘。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考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63-3263365。


  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宣传部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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