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人民政府网站
官方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美丽揭东•宜居新城”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6-06 14:4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美丽揭东·宜居新城”展示会暨城市建设摄影展活动方案》(揭东委办发[2014]21号),为更好地宣传展示我区在扩容提质中加快城市建设取得的成就,更快聚集人气,提高城市品位,扩大和提升城市建设展示会的平台作用和影响力,现决定组织摄影大赛作品展览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大赛主题和内容

主题:美丽揭东·宜居新城

内容:用纪实和艺术的手法,反映撤县设区以来揭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揭东宜居新城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表现新城面貌日新月异的变化和人民安居乐业的生活。具体内容包括:近年来新城规划、新城建筑(特别是民居建筑、精品楼盘)、新城基础设施、生态旅游、家居生活(红木家俱城)、城市服务(包括电子商务)、产城融合(特别是中德金属生态城、新型工业园两大产业平台)等方面。

二、主、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揭东区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揭东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揭东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揭东区建筑业协会。 

协办单位:揭东区博物馆、揭东区摄影协会等  

三、参赛条件及要求

作品内容应以揭东区撤县设区以来揭东区全区以内风物为题材,作者年龄、性别、地域不限,作品必须紧扣大赛主题。

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不限黑白、彩色。来稿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作品规格一律为10英寸(长方形长边25厘米,正方形边长20厘米),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厘米,宽15厘米,不得装裱。寄送的参赛作品背面应写上作品题目和简要的文字说明、详细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单位、详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所有参赛作品作者必须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供主办单位统一制作展出图片。

2、参赛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但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3、免责声明:凡参赛作品中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4、所有获奖的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存档、大赛活动宣传、公益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四、评奖方式及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聘请专业摄影专家担任评委。评选力求公开、公平、公正。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并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颁发相应奖金和证书。未获奖但入选展览的作品,均发给入选纪念证书。同一作者可以同时入围不同奖项;但同一作者多件作品入围同一奖项的,该项只奖励其中1件作品,其余计入入选作品。

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将统一制作展出图片,集中举办作品展览。展览会开幕当天拟举办开幕仪式,邀请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免费观展。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将根据需要编辑成对外宣传画册,同时择优在电视台宣传和有关报刊发表。

五、比赛时间及展出安排

截稿日期:2014715

评选日期:20147月下旬

展出日期:20148月上旬

展出地点:揭东区人民广场

六、作品征集方式

参赛作品请邮寄至揭阳市揭东区文联(地址:515500揭阳市揭东区党政办公大院后八楼揭东区文联收,电子邮箱:jdxcb3263365@sina.com),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摄影比赛”字样。联系人:王剑波,电话:0663-3264087

揭东摄影协会会员可以直接送揭东区摄影协会,联系人:倪三板,电话:13822025588


揭东区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揭东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揭东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揭东区建筑业协会

O一四年六月三日
相关附件:
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