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
关于举行调整车田河地表水环境
功能及水功能区划听证的
公 告
(第1号)
揭东府公[2014] 31号
由于揭东县撤县设区,揭东区发展功能定位发生重大变化,为了科学合理、可持续的开发利用水资源,保障生态环境的结构和功能。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区人民政府决定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关于调整车田河地表水环境的功能及水功能区划
二、听证时间:2014年8月15日
三、听证地点: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大楼
四、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
(一)听证参加人
听证参加人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区年满18周岁,与上述事项有关的公民8至10人。从不同职业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8至10人。
3、当第1、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参加人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凡是在本区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本机关报名,申请作为听证参加人。
(二)自本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
(三)报名申请人应该持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到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组填表报名。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听证组织机关将于2014年7月2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主持人、陈述人、参加人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听证参加人、旁听人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
联系电话:0663—3263528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