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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揭东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6-21 15:1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推进我区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服务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同意,揭阳市揭东区卫生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属下16家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2024年6月26日,不含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年龄需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其中:医生岗位取得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7.毕业满3周年(毕业时间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6月26日)的卫生专业大专毕业生需取得初级士资格,毕业满3周年的卫生专业本科毕业生需取得初级师资格;

  8.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和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

  7.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规定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村任职满2周年以上,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规定且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期间,向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其中符合加分规定第一项条件者,应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符合加分规定第二项条件者,应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五、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由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及附件在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iedong.gov.cn/jyjdrsbj/gkmlpt/index)和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wsjkj/index.html)发布。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2024年6月26日—7月2日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注册,仔细查阅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个人经历应填写至报名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将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2.报考要求。应聘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登录报名系统并设置密码(具体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学历材料扫描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提供)。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提供)。

  ⑤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和合同的扫描件:“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⑥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名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所需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需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3)报考者应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考试确认。报名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5 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7日下午16:00期间进行考试确认。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揭阳市”——搜索——选择所报岗位并确认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5.打印准考证。完成考试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  10日至12日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揭阳市揭东第一中学(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报考中医生、中医骨伤医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知识和中医临床综合知识;报考其他医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临床基础知识和临床综合知识;报考药剂员岗位笔试内容为药学基础知识和药学综合知识;报考检验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检验基础知识和检验综合知识;报考护士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和护理综合知识;报考办公室人员、健康管理师、病案信息管理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基本能力测评。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工作由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专业机构负责(不指定用书)。

  4.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根据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人数,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若出现某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合格总人数少于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若招聘单位的专业岗位出现空缺,可从应聘其他单位相同专业要求岗位且未能入围面试的应聘者按笔试成绩合格者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调剂确定为面试对象(由分数高的应聘者自主挑选招聘单位空缺岗位)。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统一用A4纸打印),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提供)。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提供)。

  (6)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和合同。

  (8)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材料。

  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需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所缺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审核。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由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留意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短信通知等信息。

  2.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备案和聘用、待遇及要求

  1.备案。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前已取得医疗卫生专业执业资格的,须在聘用之日起30日内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情况下将主要执业机构变更到招聘单位,否则予以解聘。

  3.待遇及要求。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聘用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1年,聘期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期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本次招聘的获聘人员5年内不得跨县区调动。

  4.缺额情况。若因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四)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五)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精神,区卫健局统筹做好考务组织工作,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3655(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

  七、本公告解释权属揭阳市揭东区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揭阳市揭东区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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