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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改革政策一问一答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6-05 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改革政策一问一答

  1. 问:我市是否提供不动产登记与民生服务事项一同办理服务?

答:是。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过户时可根据意愿一并申请办理供电、网络宽带、有线电视、供水、燃气等民生业务,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分别通过线上推送和线下联动模式将民生业务需求信息推至相关民生部门,实现“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一次申请办理。


2.问:我市是否可在银行一并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

答:是,我市上线省金融服务总对总服务系统,全面推广“总对总”模式,并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全流程网办、省内通办。企业和群众可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或结清贷款时一并发起抵押登记相关申请,登记部门线上办理,并推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和办理结果,全程无纸化办理,实现线上受理、线上审核、线上缴费、发放电子证照,申请人无需亲自前往登记部门。


3.问: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是否需提前核缴税?

答: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需要提前核缴税。由交易双方共同申请,提交一套材料,由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受理,通过“一窗受理”系统推送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核税后将缴税信息短信推送企业和群众,企业和群众可通过网上缴税系统纳税。根据需要,企业和群众也可在核缴税后,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窗口办理相关登记业务。


4.问: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总共需要多少成本?

答:契税、印花税合计为3.1%(其中,买方支付计税价格3%契税,买卖双方各付计税价格0.05%印花税),此外卖方缴纳其他税款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除车位、车库80元/件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5.问:我市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收件资料清单、办理时限和收费情况是否公开?

答:公开,可以在线查询。企业和群众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和“揭阳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和自助打印办事指南、收费标准等(其中收费标准在揭阳市政务服务登记大厅也有公示)。


6.问: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是否能跨行政区域办理?

答:是。我市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实行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通过打通区域地域壁垒,实现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可就近选择全市任意一个辖区的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并通过EMS邮寄送证服务,实现“就近办证,只跑一次,只交一次材料”。实行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采用“全程网办”、“不见面办理”方式,通过省级统一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大数据核验、信息共享、属地(联网)审核、统一支付、电子证照共享、EMS寄送服务等,进一步提升便民惠民服务水平。


7.问:我市是否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税费征缴“一窗受理”?

答:是。我市实行交易、登记一体化管理,全面优化二手房转移登记流程,精简登记环节,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和税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切实解决多头跑、来回跑、重复提交资料的问题。


8.问:我市不动产登记是否提供容缺受理服务?

答:是。我市推行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服务,针对缺少非关键性申请材料或非关键性申请材料存在瑕疵的,可书面申请并承诺5个工作日内补齐。


9.问:不同类型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是否可以合并办理,一次办结?

答:是。目前支持以下业务类型组合办理:(1)一手房转移+抵押权首次登记;(2)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3)二手房“带押过户”;(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土地抵押权首次登记;(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转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6)一手房转移登记+司法裁定转移登记。


10.问:是否提供自助查询服务?

答:是。

(1)线上查询。群众通过“粤省事”、企业通过“粤商通”可随时随地查询和下载个人或企业名下在全市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查询信息,实现信息查询“零跑动”。可通过“揭阳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询登记信息、业务办理进度。

(2)线下查询。企业、群众可通过我市政务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区的自助查询机查询打印个人或企业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包括不动产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状况、抵押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

(3)房产交易信息查询。可通过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首页“揭阳市房产交易信息平台”或直接访问网址(http://jysfcjys.jieyang.gd.cn/gsw)实时查询揭阳市区楼盘房产交易信息和个人名下网签交易合同信息。


11.问:是否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纳不动产登记费?

答: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缴交不动产登记费。缴款人通过扫描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进行缴费,并可打印纸质票据或下载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可自行打印报销)。


12.问:不动产登记部门是否提供不动产权证邮政寄递服务?

答:是。我市推行不动产权证书寄递服务,企业群众只需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自愿选择EMS寄证服务,即可享受不动产权证书快递上门的便捷服务,实现办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13.问:我市在便利度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1)实行交易、登记一体化管理,不动产交易登记和税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取消非住宅存量房网签备案。(2)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将申请窗口延伸至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3)精简申请材料。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信息共享,加快对应电子证照的签发、共享应用;以群众“看得懂、好办事”为目标,简化36个登记类型的申请材料,删除重复收取、非法定必要、能通过部门内部核实、部门间共享获取的材料,如交易确认书、二手房交易备案、评估报告书等,不再作为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受理材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申请不动产登记实行共性材料备案制。(4)全面放开测绘市场,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队伍,一次性出具宗地、房屋数据资料等测绘成果;优化测绘成果获取方式,能够直接提取利用测绘成果的,不再要求当事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推行“多测合一”,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缩短测绘时间、节约测绘成本,切实为企业减负。(5)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企业申请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时,经书面承诺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自然状态与现状一致后,可免予实地查看;缺少非关键性申请材料或非关键性申请材料存在瑕疵的,可书面申请并承诺5个工作日内补齐。(6)严格落实惠企收费减免政策。除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自然状况发生变化,以及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要求重新测量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已有不动产测绘成果资料的,不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供并收费。严格落实涉企不动产登记收费减免政策,对小微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按规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减轻企业经济负担。(7)主动提供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针对业务量激增、上班时间内不能受理完成的情况,利用午休及下班时间加班加点办理;针对特定群众的困难和需求,提供上门服务,最大程度满足行动不便等特定群众的办事需求,让不动产登记服务更具人性化,为群众排忧解难。(8)实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9)实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指尖即办”,在全省首个实现不动产查询结果下载打印,不动产登记资料实现全市一键通查,提供可视化“以图查房”服务。(10)推行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转建筑物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即新建房屋“带押确权”。(11)推行“交地即交证”“抵押即交证”“竣工即交证”。(12)抵押登记全程无纸化审批,实现“不见面”办理,快捷高效。(13)实现二手房非公证赠予转移登记,双方持“赠与协议”即可申请办理,减少办事环节和申请材料,提高办事便利度。(14)优化办理不动产二次抵押登记,申请人在第二次抵押时无需再提供价值确认书,减少申请资料,减轻群众负担。(15)开通不动产登记费网上支付功能。(16)实行首次登记查看现场与规划核实查看现场一并办理,缩短办事流程,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


14.问:不动产登记政策文件在哪可以查到?

答:政策文件可以通过网上查询或者通过“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和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官网-业务公告-不动产登记业务(专栏)查询。


15.问:我市有无针对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测绘问题的投诉渠道?

答:有。在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投诉窗口;在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公开投诉电话0663-8229190;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设置信访接待房间,负责接待、受理群众关于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投诉问题。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引公开监督投诉电话(0663-8229190或12345)。


16.问:我市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全过程多少环节?

答:一个环节。企业双方持全部申请资料在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窗口申请,由登记部门统一收件,并将收件信息及时推送给税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17.问:我市已推动哪些”带押过户”登记?

答:我市已开展住宅类“一手房”和“二手房”带押过户,并从住宅类拓展至工业、商业等类型的登记业务。


18.问:如何申办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

答:申请人自行协商选定申办“带押过户”模式后,可按照《揭阳市二手房“带押过户”办事指南》,备齐申请材料前往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


19.问:我市是否已推行“交地即交证”工作模式?

答:是。通过信息共享、内部流转的服务模式,在土地成交后(缴清土地价款及税费)即可向土地权利人交付土地,同步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大大缩短土地权利人办事时间,有效促进出让用地早开工、早投建。


20.问:我市是否已推行“抵押即交证”工作模式?

答:是。在“交地即交证”的基础上,针对土地权利人抵押融资的需求,指导土地权利人一并申请办理土地首次登记和土地抵押权登记,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同时完成抵押业务办理,为项目建设赢得时间,切实降低了权利人时间成本和资金运营管理费用。


21.问:我市是否已推行“竣工即交证”工作模式?

答:是。打破以往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才能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传统,开发企业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靠前服务、提前介入,指导开发企业申请不动产确权首次登记,充分运用容缺受理、并联审核等服务措施,前置实地查看、信息录入、材料审核等环节,实现竣工验收备案与不动产登记无缝衔接,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接收备案材料,完成审核登簿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竣工和交证同步完成,让开发企业少跑动、减时间、省成本。


22.问:我市是否建立登记错误赔偿机制?

答:是。我局已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单》,以购买商业保险方式,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覆盖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对工作人员在办理登记业务过程中因登记错误及其他疏忽过失行为而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赔偿。


23.问:我市不动产转移登记统计数据是否公开?

答:是。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揭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业务公告-不动产登记业务(专栏)和“揭阳不动产登记”公众号查询。


24.问:我市土地纠纷统计数据是否公开?

答:是。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揭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业务公告-不动产登记业务(专栏)、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和“揭阳不动产登记”公众号查询。


25.问:我市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企业经营状况信息、欠税信息、公共事业缴费信息、以图查房、个人产权信息、业务办理进度在哪里可以查到?

答:以上信息均可以在“揭阳不动产登记”公众号-我要查询进行查询获取。

26.问:我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在哪里可以查到?

答:公众可到不动产政务服务分厅通过自助查询机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或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行查询。

27.问: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是否可随时查询办理进度?

答:是。企业群众可通过“粤省事”、“揭阳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随时查询办理进度。

28.问:我市登记机构是否与除地籍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建立协同机制?与哪些机构建立了协同机制?

答:我市不动产登记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基础上,分别与法院、公安、金融机构、有关民生单位对接,推出“不动产+法院”“不动产+金融”“不动产+公安”“不动产+民生”“不动产+房地产开发企业”服务,实现数据共享集成、“一网通办”。

29.问:通过“不动产+法院”平台,本地各级法院可以办理哪些业务?

答:通过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与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法院服务”全省通办平台、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查控系统进行对接,揭阳市本地及省内异地各级法院可以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资料司法查询以及查封、预查封、解封、解预查封、续封、续预查封、协助过户备案等司法控制业务。

30.问:企业在国内购买(租赁)厂房等不动产有什么限制性政策吗?

答:支持鼓励各类经营主体购买或租赁厂房等不动产,依法从事工业、商业等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行法律政策对国内外企业购买或租赁厂房的期限、位置、 建筑高度等方面没有限制性规定,国内外公司均可依法购买或者租赁。

31.问:与国外企业相比,国内企业在国内购买(租赁)厂房有什么特殊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政策规定,国内、外企业购买或租赁厂房的,在厂房的位置、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期限、建筑物类型等多个方面,都能够享受无差别待遇,适用同样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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