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区月城镇潮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
所有权变更公告
现将揭阳市揭东区月城镇潮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告:
揭阳市揭东区月城镇潮下经济合作社坐落于霖磐镇新厝经济合作社土尾围的一宗集体土地所有权(飞地),2012年登记时按行政村调查,登记给原揭东县月城镇德东村农民集体,证书号列:揭东集有(2012)第1501号,面积1.7521公顷。该宗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拟变更登记为揭阳市揭东区月城镇潮下经济合作社。此外,由于原登记时部分权属界线有误,揭阳市揭东区月城镇潮下经济合作社与霖磐镇新厝经济合作社重新勘界更正权属界线,并签署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更正后宗地面积比原登记权属范围增加0.4435公顷,变更为2.1956公顷(见附图)。
对上述公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向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书面申请办理复查手续,期满没有提出异议的,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有关规定报市自然资源局确定权属。
联系电话:0663-3257539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