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关于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害人资金的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核查,现依法对涉及返还的涉案账号及返还资金情况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1.被冻结账户62366832600****0701(户名:刘某兰),返还陈某某被诈骗案案件资金350000.00元。
2.被冻结账户62108105900****6919(户名:闫某),返还陈某某被诈骗案案件资金45521.00元。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24日。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在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到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说明情况。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上述资金将予以返还被害人。
联系电话:0663-3263112
联系单位: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