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宇高科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G;法定代表人:李洪):
湖北华宇高科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在揭东区东泰家园A3幢1梯加装电梯项目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一案,本机关已于2025年5月16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揭东城执催〔2025〕0001 号),因通过其它法定方式均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揭东城执催〔2025〕0001号),内容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单位:揭阳市揭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揭阳市揭东区圩埔路段
联系电话:0663-8161739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揭东城执催〔2025〕0001号)
揭阳市揭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