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3-01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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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揭阳市揭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63-619531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 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倪潮龙 |
宅基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
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硕和村金鸡围东前座西巷4号 |
445203007018JC0 9197F00010001 |
46/69.7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2 |
倪潮龙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硕和村忠宁围后楼6号 |
445203007018JC0 9194F00010001 |
27.7/23.5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公告单位:揭阳市揭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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