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广泛收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和企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升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5〕15号)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设立四家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以下简称“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联系点名单
二、联系点职责
向区司法局反映本区域行政执法情况,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对下列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向区司法局投诉、反映:
(一)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故意刁难、拖延、推诿,不依法受理、办理、颁发许可证照等;
(二)行政执法机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企业乱实施罚款、没收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
(三)行政执法机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财物和有关人员的人身自由乱实施行政强制;
(四)行政执法机关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检查频次过高,检查标准不统一等情形;
(五)行政执法人员野蛮执法、随意执法、越权执法、搞“一刀切”式执法、以权谋私,以及在执法时“吃、拿、卡、要”等其他行政执法违法、不当行为。
揭阳市揭东区域内企业如有行政执法问题线索、针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可向联系点反映,也可通过电话、邮箱方式直接向区司法局行政综合股反映。
联系人:杨子仪、林惜明
电 话:0663-3288148
电子邮箱:jdsf3284084@163.com
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