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的《揭阳市揭东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云路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锡场镇石洋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锡场镇大寮村下寮垃圾转运站、锡场镇东仓村后围垃圾转运站、埔田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白塔镇瑞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落实方案》”)已获得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告: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编制的原因
为着力推动化解我区存量违法占用耕地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加快推进镇村高质量发展,我局依法依规组织编制了《落实方案》。
二、规划落实情况
落实地块总面积1.0636公顷,调整前规划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其他用地,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三、规划图件
《落实方案》涉及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图见附件。
四、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落实方案》已于2025年9月4日通过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审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落实方案》成果向社会公告。
五、公告方式
本次公告在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官网上进行,同时在涉及的镇、村张贴布告。
附件:《揭阳市揭东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云路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锡场镇石洋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锡场镇大寮村下寮垃圾转运站、锡场镇东仓村后围垃圾转运站、埔田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白塔镇瑞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