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对揭阳市某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承包租赁类违法的行政处罚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节)第58条A档裁量阶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6000元(壹万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2、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对揭阳市某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安全生产承包租赁类违法的行政处罚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节)第58条A档裁量阶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对揭阳市某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类违法的行政处罚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节)第69条A档裁量阶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5000元(贰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