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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云路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锡场镇石洋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锡场镇大寮村下寮垃圾转运站、锡场镇东仓村后围垃圾转运站、埔田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白塔镇瑞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第二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1-06 10:5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揭东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云路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锡场镇石洋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锡场镇大寮村下寮垃圾转运站、锡场镇东仓村后围垃圾转运站、埔田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白塔镇瑞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第二次批前公示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 号)、《关于明确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揭市自然资通〔2025〕7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局组织编制的揭阳市揭东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云路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锡场镇石洋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锡场镇大寮村下寮垃圾转运站、锡场镇东仓村后围垃圾转运站、埔田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白塔镇瑞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1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3257799     监督电话:0663-3262343

联系地址:揭东区曲溪街道滨江路3号规划管理股

附件:揭阳市揭东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云路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锡场镇石洋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锡场镇大寮村下寮垃圾转运站、锡场镇东仓村后围垃圾转运站、埔田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白塔镇瑞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公示稿)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

      2025年11月6日


揭阳市揭东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云路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锡场镇石洋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锡场镇大寮村下寮垃圾转运站、锡场镇东仓村后围垃圾转运站、埔田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白塔镇瑞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公示稿)

 

一、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原因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保护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耕保〔2025131号)、《揭阳市2025年耕地保护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揭市卫片电〔20251号),为着力推动化解我存量违法占用耕地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加快推进镇村高质量发展,我区拟开展建设云路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锡场镇石洋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锡场镇大寮村下寮垃圾转运站、锡场镇东仓村后围垃圾转运站、埔田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白塔镇瑞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以上项目尚存在部分用地未落实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问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函〔2023630号)等文件要求,暂无法按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影响本项目落地建设。因此,本次通过编制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对涉及地块予以落实规模。

二、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具体情况

拟建项目云路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锡场镇石洋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埔田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白塔镇瑞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为支持乡村振兴的建设项目,锡场镇大寮村下寮垃圾转运站、锡场镇东仓村后围垃圾转运站为环卫设施项目,合计13个落实地块,涉及揭东区云路镇、锡场镇、埔田镇、白塔镇,用地面积共1.0098公顷。使用前规划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使用后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三、项目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使用地块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及环卫设施项目,符合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位要求,落实地块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核实处置后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使用地块均不涉及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符合相关管控要求。

四、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的影响

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后,揭东区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城镇开发边界外累计实际使用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增加 1.009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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