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火星,可毁万亩山林;
一次侥幸,必付沉重代价。
揭东区应急管理局提醒您:
10月1日起,我区已全面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近期降水偏少、风干物燥,林下枯枝落叶堆积极易点燃,容易引发森林火灾,需高度警惕。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早报告、早处置、早扑灭!
案例一 野外烧烤引发山火,依法查处
2022年4月9日,罗某某、李某等5人在揭东区埔田镇车田村一处山林烧烤,李某在点火生炭时引发山火,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其行为涉嫌失火罪,罗某某、李某被刑事拘留,其余3人受行政处罚。

案例二 焚烧杂草引发山火,刑事拘留
2025年1月11日,广东肇庆广宁县古水镇村民冯某某前往自家山场清理砍伐树枝杂草后,为图清理便捷用打火机点燃杂草。由于天气干燥、风力较大,火势迅速失控蔓延,最终烧毁约90多亩山林。案发后,冯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 野外祭祀引发火情,拘留5日
2025年11月1日,广东江门鹤山市鹤城镇一山边起火,起火原因系村民蒋某在野外祭祀时不慎点燃周边杂草引发森林火情。当地派出所对当事人蒋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森林火灾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肇事者自己也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很多火灾都源于一时疏忽或侥幸心理。因此防范森林火灾需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严格遵守防火规定。请留意并遵守当地的森林防火期和防火区规定。不在林区、林地边缘违规用火,比如烧荒、点燃杂草、乱扔烟头、祭祀用火等。
二、认清火灾法律责任。一旦因个人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甚至刑事处罚。过失引发火灾也绝非“无心之失”就能免责,需为自身行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增强防火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