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环(揭东)函(2019)21号
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实,你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揭阳市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吨钢铁项目”经原揭东县环保局出具的《关于揭阳市国鑫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0吨钢铁项目的环保意见复函》(二00三年六月十九日),因办理过程中存在日期倒签的造假行为,现予以撤销,你公司不得再以该文件办理任何手续和开展建设经营行为。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2019年6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发展改革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2019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