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有关报告,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集中学习会。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列群,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琼瑜、蔡丹妮、吴宏波和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经会议表决:同意免去魏壮文同志的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同意免去陈平同志的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审判员职务;同意免去杨锦潮同志的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体治理达标情况和治理任务进度完成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我区社会治安管理情况的报告、我区乡村产业振兴的报告和我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报告。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黄济勇在会上发言,就相关工作作表态,对区相关单位提出工作要求。
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同时举行集中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上级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